宋朝富可敵國(世界)的議論不絕于耳,人口占世界的25%,gdp占世界的75%,每年稅入1億6000萬貫(這個1億6000萬是貫、石、匹、束的總和),耐心研究了一下宋明兩朝的財政收入,發(fā)現(xiàn)問題。
問題是:兩朝的鹽稅收入差距巨大。鹽稅占兩朝財政總收入的一半以上,南宋末期,鹽稅甚至于占到財政總收入的80%以上,鹽稅實實在在支撐著兩個王朝?! ?br>
明朝萬歷年間,明朝國庫(太常庫)平均每年財政收入209萬兩白銀,其中鹽稅超過100萬兩,明朝末期,鹽稅最高時達到250萬兩白銀(整個財政收入約366萬兩白銀)。
下面問題就是:宋明兩朝的鹽產(chǎn)量是多少?
正常一個人一年消耗不到5公斤鹽,2007年,中國食用鹽銷量829萬噸(全部鹽銷量6200萬噸,包括工業(yè)用鹽),人口12.7億,人均每年消耗食用鹽13斤,考慮到現(xiàn)在食用鹽價格低廉,有可能一部分移作工業(yè)使用,食用的食鹽也就是10斤左右。
北宋時人口6000萬(官方統(tǒng)計),鹽產(chǎn)量不會超過6億斤,其中最重要的鹽產(chǎn)地是兩淮流域,鹽城、泰州一代的鹽產(chǎn)量占到全國的三分之一左右,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80,紹興二十七年僅淮南產(chǎn)鹽就達到380萬石,淮鹽一年產(chǎn)量100萬引略多一點,這樣估計當時全國的鹽產(chǎn)量大致在200萬引——300萬引,一引116.5宋斤(據(jù)《宋史·通貨志》,“鹽引每張,領鹽116.5斤,價6貫?!保┱酆?49市斤,北宋中期一年的官方鹽產(chǎn)量大約是3億多斤,每人每年5斤鹽的消耗,比現(xiàn)在低一半,主要是因為鹽價貴,吃的省,還有私鹽的沖擊。
宋朝朝廷把鹽引賣給鹽商,一引6貫錢,可得鹽稅1200萬貫每年,有時朝廷會濫發(fā)鹽引,還會多得鹽稅,但這樣引起通貨膨脹,鹽商會提高鹽價,轉(zhuǎn)嫁到消費者身上。
那么明朝的鹽產(chǎn)量如何呢,按明代的“綱鹽制”∶持有鹽引的商人按地區(qū)分為10個綱,每綱鹽引為20萬引,每引折鹽300斤,或銀六錢四厘,稱為“窩本”,另稅銀三兩,公使(運輸)銀三兩。每年鹽產(chǎn)量是6億斤,當時一斤折合現(xiàn)在596克,總量相當于現(xiàn)在的6.72億斤(洪武、萬歷時期的官方統(tǒng)計,人口還是6000萬,與北宋中期一樣)。
明朝朝庭的鹽稅收入是:每引得銀6兩6錢4分,應得白銀1328萬兩白銀!但實際上最多時只有250萬兩白銀,鹽稅大量流失。
宋朝每斤鹽朝廷抽稅大約30文,明朝每斤鹽朝廷抽稅0.022兩白銀,一兩白銀1000文計算,約合22.2文。明朝的鹽稅比宋朝少了一些。
那么零售價如何呢?
北宋一斤鹽50文,明朝一斤鹽0.3——0.4兩白銀(《續(xù)文獻通考》卷20,《征榷·鹽鐵》),折合300文錢,零售價明朝比北宋高出6倍。
現(xiàn)在的問題就是明朝的鹽稅為什么流失這么多?本該得到的1328萬兩白銀的鹽稅,只能收上來十分之一,而零售價一斤鹽三錢白銀,6億斤就是一億八千萬兩白銀,除了給鹽戶微不足道的補償(一引鹽換一石糧,不到5錢白銀),朝廷應該抽稅1328萬兩,其余一億六千萬兩白銀的鹽稅流失,估計是鹽商得到,還有各級官員雁過拔毛?! ?br>
再拿乾隆年間來比較,乾隆年間,人口官方統(tǒng)計三億六千萬,是萬歷年間的六倍,有學者根據(jù)《兩淮鹽法志》估算,清代乾隆時期,兩淮鹽商每年上繳鹽稅達600萬兩,占全國鹽稅的一半以上,每年鹽稅總收入最多不過1200萬兩白銀,當時一引鹽200斤,價格固定在約4兩白銀,每斤鹽售價20文。
乾隆年間淮鹽最高產(chǎn)量53萬噸,全國大約100萬噸,折合現(xiàn)在20億斤,當時每人不到6斤鹽。
這樣看來,鹽價,明朝最高,一斤鹽零售300文錢,北宋次之,一斤鹽50文,清朝最低,每斤鹽20文,斤的重量有所區(qū)別,銅錢的價值也有波動,但差距不是很大。
鹽稅占零售比例,北宋最高,60%以上,清朝次之,三分之一,明朝最低,十四分之一。而且明朝最奇怪的是,應收的鹽稅和實際征得的鹽稅差距巨大,收上來的鹽稅只有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
按照明朝一開始采用的“開中法”,輸九邊一石糧可換一引鹽,減輕帝國對北部邊防的補給負擔。明朝洪武時期,帝國為了防衛(wèi)北方的后元(后分裂為瓦剌和韃靼),對中原的襲擾,設立九邊進行防御。由于九邊距離帝國的統(tǒng)治中心遙遠,后勤補給困難重重,為了減少這種負擔,洪武帝與山西商人達成了一個協(xié)議,山西商人向大同、居庸關等幾大邊關要塞輸送糧食,山西商人獲得了合法販賣“官鹽”的資格。這一舉措,在一定程度上雖然減輕了朝廷補給九邊的負擔,但是卻損失了相當大份額的鹽稅。山西人商人不僅獲得了河東鹽池的鹽引,也迅速的壟斷了兩淮的鹽引。帝國雖然節(jié)約了每年九邊的500萬石的后勤供給,卻也損失了大規(guī)模的鹽稅,在更大程度上減少了國家的財政收入。
明朝弘治時改納本色為折色,一引鹽商人直接納銀三、四錢即可,不需要再運糧。萬歷四十五年時改為綱鹽法,官府不再干預鹽務,只管抽稅,一引鹽應該也是幾錢銀。一年200萬引鹽(6億斤),鹽稅收入100萬兩白銀。這樣一斤鹽,官府只抽稅不到兩文錢,令人詫異!
實際售價可是300文一斤!
宋朝一斤鹽抽稅30文多,清朝6文多,明朝只抽稅不到2文錢!考慮到明朝后期實際人口比北宋增加一倍(至少1.2億人口),鹽產(chǎn)量也增加一倍,則明朝后期實際每斤鹽抽稅不到一文!零售價還是明朝最貴!
附錄:
在中國歷史上,鹽稅曾是國家重要的稅收之一。翻開《程鄉(xiāng)縣志》和《清乾隆嘉應州志》,也記著鹽稅一項,明朝全縣一萬多人,按人口納鹽稅:每人派銀一分六厘二毫,全縣可收二三百兩鹽稅銀,其中還要上交潮州廣濟橋鹽場的稅官三十七兩。清朝初期也是按人口計鹽稅,每年也只不過是收到鹽稅幾百兩。乾隆47年,梅州來了個精明的巡撫范時崇,這位范巡撫明察暗訪過后,發(fā)現(xiàn):按梅州的人口計鹽稅走私、漏稅現(xiàn)象嚴重。如果按當時梅州的人口消費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那么每年從潮州廣濟橋運來的幾百萬甚至上千萬斤鹽銷往何處了呢?
范巡撫追根索源。原來,這些鹽從水路到梅江、琴江、寧江后,分送到各地的鹽倉,再由這些鹽倉流散到江西一帶。乾隆47年后,由人口派鹽稅收改為按斤兩派鹽稅。單梅縣一地的鹽稅就由幾百兩銀子猛增到七千四百兩,興寧更多。因為當時興寧離江西路途近,江西來的挑夫多聚集在興寧,也帶動了當?shù)厝颂酐}擔上江西。所以當時興寧每年征鹽稅九千多兩,比梅州多二千多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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