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個人的本質(zhì)不是在相交、相愛、相戀時,而是看分手時,相交、相愛、相戀時都是君子或淑女,分手時的表現(xiàn)才會顯露其本來面目,最能品出一個人的人品:君子絕交,不出惡語;小人絕交,糾纏不已! 近日看中央法制頻道,講一個真實的案例:一位帶著9歲男孩的離異女士和一個頗有成就、謙謙君子式男士相識,被男士“照顧你和孩子一輩子”的誓言所感動,同居一年后發(fā)現(xiàn)男士“家暴”而提出分手,這時男士的君子像丟到了爪哇國,露出無賴的嘴臉,揚言報復其小孩。一日,向在放學回家路上的小孩潑了硫酸,造成一眼失明、臉部嚴重毀容的惡果。 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朋友、戀人、夫妻,因各種問題不得不分手,不反目,不分道揚鑣,這是一種無可奈何之事,但分手之后對對方的態(tài)度卻看出一個人的本質(zhì)。厚道、懂得尊重他人、真正有修養(yǎng)的人會珍惜這一段歷程,時刻記住當時的愛和情,這才是真正有愛心、有良知的人,雖已絕交,卻未絕情的仁人君子 ;而沒有教養(yǎng)的絕交者們忘記了當年的愛和情,心中只留有絕交時的恨,輕則大吵大罵、拳腳相向,重者蓄意報復最終釀成刑事案件。 酸甜苦辣,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等等,都是生活的常態(tài),都是人生過程中的一筆財富,是人生路上的風景,心智正常的人,會敞開博大的胸懷去坦然接受,要做到俯仰于天地間。尤其是戀人、愛人更不能因為分手而歇斯底里不擇手段, 畢竟倆人由相遇、相知到相愛都為此付出了時間、付出了情感、付出了心血,蘊涵著很美好的情緣在內(nèi),他(她)也曾愛過你,疼過你,給過你幸福,有過一段相知相愛的美好時光。初見的眼神,日夜的相守,一朝一夕,一點一滴,一顰一笑,都堪回憶。即使由相愛轉(zhuǎn)為不愛,也不應(yīng)反目成仇,分手之后更應(yīng)當珍惜那份共同的感情而“不忍”傷害對方;更應(yīng)當明白沉默是最高的溫柔;更不應(yīng)記恨你愛過的人;更沒必要報復對方。在一起是緣分,變冷后的愛也不是恨,而是遺忘和寬容。上帝給了我們這顆心,是讓我們用來愛的,而不是用來恨的。成不了戀人、愛人還可以做朋友,做不成朋友還可以做路人,但決不可以做仇人,因為彼此曾深愛過......。 在“君子絕交,不出惡語”一事上,胡適先生就為我們做出了典范。眾所周知,胡適與魯迅是中國文壇的兩位領(lǐng)軍人物,在新文化運動中,二人曾是站在同一陣營中的親密戰(zhàn)友,然而二人后來卻因為在政治和文學等問題上的分歧而斷絕了來往。雖然如此,胡適對魯迅始終表示出了“最誠意的敬愛”。在魯迅逝世后,胡適曾多次在文章中肯定了魯迅在文學史中的地位,評價魯迅:“凡論一人,總須持平。愛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魯迅自有他的長處。如他早年的文學作品,如他的小說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胡適這種寬容、大度、實事求是的君子像成為了日后人們傳頌的佳話。 君子絕交不出惡語體現(xiàn)了寬厚待人的君子風度 ,說明了一個人的品質(zhì)更說明了一個人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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