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檢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檢驗檢疫機構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偽造檢驗結果的行為。
處罰:
根據(jù)《刑法》第412條第1款的規(guī)定,犯商檢徇私舞弊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
2006年6月,某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員蔣某在擔任某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員期間,接受其朋友王某的請托,在檢驗王某的不合格產(chǎn)品時,違反操作規(guī)程,在沒作任何檢驗的情況下即開具商檢合格證明30余份。期間,蔣某還收受王某的賄賂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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