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圣解(七十八)----蕭天石(2012-01-01 19:03:46)
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①為之于未有,治 之于未亂。②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足下。③為者敗之,執(zhí)者失之。是以圣人無為故無敗,無執(zhí)故無 失。④民之從事,常于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⑤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⑥以輔萬物之自然, 而不敢為。⑦
【注釋】 ①“脃”,俗作“脆”,今王本作“脆”,《周禮》:“脃,欲其柔也?!?《說文》:“小而易斷也?!薄豆茏邮抡Z》:“無委致圍,城脃致沖?!弊ⅲ?“不堅也。”今從王本及通行本作“脆”,此“脃”之俗字也。“易泮”,傅奕本作“易判”,《說文》:“判,分也?!薄秶Z.周語》:“若七德離 判,民乃攜二。”又強本成疏及榮注引經文作“其脆易破”,是成榮本亦作“破”。呂吉甫注本章引經文亦作“其脆易破”。破,剖也, 析也?!抖Y.中庸》:“語小,天下莫能破焉?!苯駨耐蹂霰咀鳌耙足?,泮,散也。《詩.邶風》:“迨冰未泮。”王太真《鐘期聽琴賦》: “淋漓弗渭,牢落泮渙。”吳冕詩:“希泈泮渙澤,為化北冥魚?!?br> ②“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二“于”字,傅奕、范應元本皆作 “乎”字;《史記·蘇秦傳》引,皆作“其”字。 ③毫,傅、范本作“豪”。層,強本成疏及榮注引經文云:“九重之臺”,是成榮本作“重”。《呂覽.音初篇》引作“九成之臺”?!墩f文》:“層” ,重屋也。”千里之行,強本成疏引經文作:“百仞之高?!贝藬稻湟饨灾甘ト诵?無為之治,當始于人民知欲未起時也。 ④此四句奚侗曰:“四句與上下文義不相屬,此第二十九章中文,彼章捝下二句,誤羼于此。”馬敘倫亦謂:“‘為者’兩句為二九章文,此重出?!且浴?兩句乃二十九章錯簡?!贝四酥匮?。蓋圣人治民,當早從事;若待民知欲已多,而后再為治之,形名執(zhí)之,無有不敗失者。 ⑤傅、范本“于”下有“其”字。傅本“事”下有“矣”字。 ⑥人,御注本作“民”。復,龍興本作“備”。顧本成疏:“河上本作‘復’,諸家作‘備’,備,防也。”是成本作“備”。強本榮注引經文云:“學不學,備眾人之所過?!?是榮亦作“備”?!皬汀弊帧墩f文》無之,《說文》:“@,行故道也?!睆捅娙酥^,即行眾人之所經過,與“不為先”義同。案:“復”乃“復”之本字。 ⑦此句老子二十七章王注引作:“輔萬物之自然而不為始?!表n非《喻老篇》引作:“恃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也。” 此言圣人應輔萬物之自成,而不敢有為也。 宗闡圣人輔萬物自然之道第一 老子《道德經》全書與《易》旨同,總以法自然之物理歷史定律為第一原則。伏羲之作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余嘗謂 “易為天地法則與自然法則”也。老子之傳《道德經》也亦然,全系取法乎“天地 法則”與“自然法則”,以及“宇宙法則”與“歷史法則”。以其道超乎天地之外,而及乎先天地之先, 未始有天地而未形之始,未始有萬物而未始化育生成之始。探索其中法則,而可終始天地以為天地準者,故謂之曰“宇宙法則”。老子 為周守藏室史,故得遍觀三代以下之歷史典章文物,而知盛衰治亂強弱存亡之源;得其道統(tǒng)與公律,而可“放之四海而皆準,萬世以俟 圣人而不惑”者,故謂之曰“歷史法則”。至若其經中之“天地法則” 與“自然法則”,則盡人皆得而知之,盡人皆得而言之,且前各章中亦 言之眾矣,故不贅及。讀《道德經》而通此四大法則,只事于尋章摘義,逐句求解,要亦下之又下者也,欲求圣悟,自隔萬重關矣! 老子于此承上章“圣人特立獨行之道”后,而繼之“以輔萬物之 自然而不敢為”,以為全章之圣義神髓所在。全章首曰:“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贝巳f物自然之理,而亦不易不移 之人事法則也。王弼于前二句注曰:“以其安不忘危,持之不忘亡;謀之無功之勢,故曰易也?!逼渥⒋味唬骸半m失,無人有以其微脆 之故,未足以與大功,故易也?!庇挚傊唬骸按怂恼撸哉f慎終也。不可以無之,故而不持;不可以微之,故而弗散也。無而弗持,則生有 焉;微而不散,則生大焉。故慮終之患,如始之禍,則無敗事?!陛o嗣此解,以章后有“慎終如始,則無敗事”二語也。世人解老者,不少將 此作為本章宗旨,實誤。孔子于《易·傳》曰:“危者安其位者,亡者保其存者,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 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贝丝膳c老子上文互相參證。而全在教人循自然之理,守天道 之法,而善為之于萬物萬事之“無”時。善持其安,善謀其未兆,善泮其脆,善散其微,亦即為之于未形之始,則不但事半而功倍,亦且無 事而功,無為而成也。故老子繼而教人以“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而守此以天下式!以其為千古來“內圣外王”之為無為、治無治 大法也。 世人貴有,老子貴無;世人貴為于有,老子貴為之無。老子于首 章曰:“無,為天地始?!惫蕿橹跓o,與無為無事無執(zhí)無物,為無上心法。是以于此繼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 里之行,始于足下。為者敗之,執(zhí)者失之。是以圣人無為故無敗,無執(zhí)故無失。民之從事,常于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辈?但宜慎終如始也,尤宜善終如始也。始無為于未形也,則終亦自無名于未功也。以事而世人未見其事,為而世人未見其為,及其成功 也,功而世人未知其功,名而世人未知其名。是故莊子曰:“至人無己,神人無功,圣人無名?!贝酥^也。 老子于本章最后有曰:“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蓖蹂鲎⒋擞性唬?“好欲雖微,爭尚為之興;難得之貨雖細,貪盜為之起也。”又曰:“不學而能者,自然也;喻于不學者過也;故學不學,以復眾人之所過 也。”實則似悟道而未入于道也。夫欲不欲者,欲人之所不欲,而處天下人之所惡也;不貴難得之貨,不貴人之所貴,而貴天下之所賤 也。人所欲爭者,則我舍之;人所欲棄者,則我取之;故能無爭于天下,而亦無敵于天下矣。至若學不學者,乃學眾人之所不學,事眾人 之所不事;以復眾人之所過,而得眾人之所不能得也。眾人之所學所事者,乃所以致富貴功名,以顯名天下而傳之千秋萬世也!而吾 之所學所事者,亦即孔子所謂“志于道”之道!“朝聞道,夕死可矣” 之道!故能“以清靜無為,自隱無名為務”,復能“以輔萬物之自然, 而不敢為”。 不敢為者,以無為為事也。莊子有言曰;“天無為以清,地無為以寧;故兩無為相合,萬物皆化。芒乎芴乎,而無從出乎?芴乎芒 乎,而無有象乎?萬物職職,皆從無為殖。故曰:天地無為也,而無不為也。人也,孰能得無為哉!”為者敗之,執(zhí)者失之。故無無之道, 實即為天地法則與自然法則也。 參證章旨第二 本章上文所揭示之:“天地法則”、“自然法則”、“宇宙法則”與 “歷史法則”,不但本章旨為然,全《道德經》五千文,其宗旨與神用, 莫不然也。此四公律,乃圣人所以自全其天,自全其性,自全其神,自全其自然,而“藏乎無端之純,游乎萬物之所終始”。圣人藏為于 無為,藏事于無事,藏物于無物,藏治于無治,藏人于人,藏天下于天下,故莫之能傷,而亦莫能與之爭也。為小大有宜,而藏小大亦有 宜;為難易有宜,而藏難易亦有宜。能一其性,理其氣,同其德,神其神,而玄其用,以通乎造物者之所自造!則自各得其自然,而自安其 性命之情,又奚入而不自得?奚處而不自安哉?以其能乘宇宙之則,而混一天人,與無極同其無極而俱化也。能悟乎此,則其小者,可不待解而自解矣。茲再摘錄先賢之說,以助參證焉。 蘇轍曰:“方其未有,持而謀之足矣。及其將然,非泮而敞之不去也,然猶愈于既成也,故為之于未有者上也,治之于未亂者次也。 木也,臺也,行也,積小成大;治亂禍福之來,皆如彼三者。圣人待之以無為,守之以無執(zhí),故能使福自生,使禍自亡。譬如種苗,深耕而 厚耘之,及秋自穰;譬如被盜,危坐而熟視之,盜將自卻。世人不知物之自然,以為非為不成,非執(zhí)不留。故常與禍爭勝,與福生贅,是 以禍至于不救,福至于不成,益其理然也。圣人知有為之害,不以人助天,始終皆因其自然,故無不成者。世人心存于得喪,方事之微, 尤有不知而聽其自然者,及見其幾成而重失之,則未有不以為敗之者矣。故曰慎終如始,則無敗事。人皆徇其所欲以傷物,信其所學 以害理。圣人非無欲也,欲而不欲,故雖欲而不傷于物。非無學也,學而不學,故雖學而不害于理。然后內外空明,廓然無為,可以輔萬 物之自然,而待其自成矣?!?br> 王元澤曰:“不欲之欲,非無欲也,欲在于不欲耳,故不貴難得之貨而已。圣人所謂無為無執(zhí)者,故未至于釋然都忘也,但不于性分 之外,更生一切耳。且民飽食暖衣,性所不免,欲此而已,不為有欲。而離性之后,更貴難得之貨,此乃愚人迷妄,失本已遠故也。故圣人 常欲不欲,以救其迷而反之性。 不學之學,非無學也,所學在于不學耳,以復眾人之所過故也。眾人逐末多事,圣人以不學之學,救其過 而反之道,鋪自然者。莊子所謂反以相天是也!為之則以人滅天矣,故不敢為。然則萬物安乎性命之常,而事物無所兆矣。夫豈有 脆之可泮,微之可散者哉?!?br> 吳幼清曰:“慎終如始,又承上文終無難,與終不為大,二終字而言,始雖以為難,至終而不以為難。始雖不敢以為大,至終而自以為 大。則事幾成而敗于終者有矣!故必慎終如始。始以為難,而終亦以為難;始不為大,而終亦不為大,則終無敗事也?!?/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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