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或磔刑,俗稱“千刀萬剮”,屬于最殘酷的死刑之一。凌遲是指劊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數(shù)百至數(shù)千塊,用小刀逐塊割下來。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數(shù)小時的痛楚才會氣絕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講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傷不正確,則說明劊子手行刑失敗,劊子手也可能會受罰。此刑罰主要在中國古代實施,但西方也有類似的記錄。 西方方面,在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時,曾下令對女巫采用鐵鉤將骨肉分離至死亡的刑罰,類似凌遲。而史上第一位有名氣的女?dāng)?shù)學(xué)家希帕提婭(Hypatia),也被基督教暴民以類似手法殺害。中世紀(jì)歐洲有以鐵梳切掉皮肉的死刑,16世紀(jì)日耳曼地區(qū)仍有實施。 中國方面,凌遲起源至春秋時期的“醢”。至五代開始出現(xiàn)凌遲,至明清時達(dá)至高鋒,用刑廣范。明武宗時,宦官劉瑾被施以此刑,據(jù)說割了三天三夜。此刑罰主要針對叛國者,因此受刑者也包括受了反間計,而被指判叛國罪的明末將領(lǐng)袁崇煥。清朝末年,有至少三次凌遲的行刑過程被駐北京的西方士兵用相機(jī)拍了下來,相片傳到西方。 由于凌遲過于殘酷,歷代以來均有不少人主張廢除。包括南宋時的詩人陸游以及清朝同治年間的英國駐華支使使館參贊威妥瑪?shù)热?。最終,在1905年,凌遲和其他極刑一起廢除,自此全球并沒有實行紀(jì)錄。 歷史 凌遲一詞最早見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負(fù)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保玖x為“丘陵之山勢漸緩”,引申其義至行罰上,即為“殺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在古代中國的酷刑當(dāng)中,有把人殺死后剁成肉醬的,稱為“醢”。根據(jù)目前現(xiàn)存的文字記載,嘗受此刑的一例為孔子的弟子子路。漢代呂后時,以私刑虐殺戚夫人,曰“人彘”,乃斷其手足、挖去雙眼、熏聾雙耳、灌藥致啞,然后棄之自滅的酷刑。北魏法律,處置謀反大逆是車裂。到了唐代,律書內(nèi)的官定死刑,最重者僅僅是斬首。 凌遲大約始于五代,《文獻(xiàn)通考》說宋代中后期始用凌遲,《慶元條法事類》首度加載此刑,《宋史·刑法志》:“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當(dāng)時之極法也?!彼翁媲略辏?63年),有汪端“數(shù)千人聚山澤為盜”,被俘后“磔汪端于郎州”。淳化五年(994年),又“磔李順黨八人于鳳翔市”。熙寧八年(1075年),沂州百姓朱唐告發(fā)越州余姚縣主簿謀反,此事牽連了秀州團(tuán)練使世居和醫(yī)官劉育等,最后李逢、劉育和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都被凌遲處死?!哆|史·刑法志》:“死刑有絞、斬、凌遲之屬”。 南宋詩人陸游曾經(jīng)請求廢除凌遲,《請除凌遲刑》云:“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lián)絡(luò),而視明尤存。感傷致和,虧損仁政,實非圣世所宜遵”,但未被朝廷接受。 元代以后正式成為官定刑罰,與斬首、絞刑同列法典。關(guān)漢卿《竇娥冤》第四折:“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合擬凌遲。押付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 明初朱元璋將凌遲列入《大誥》,范圍相當(dāng)廣。《大明律》取消了大誥對凌遲的濫用,但依然明文規(guī)定對謀反大逆、殺父母、亂倫、連環(huán)殺人等重罪犯用凌遲處死,且凌遲殘酷度等級不同,以謀反大逆為最重一級。《大明律·刑律》:“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奔尉付荒辏?542),有宮女楊金英等人謀害明世宗未遂,事發(fā)被捕,楊金英、楊蓮香等十六名宮女并曹端妃、王寧嬪兩個妃子被寸磔于市,為皇家成員正式判處凌遲的僅有案例(以慣例皇族成員死罪不過賜死)。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劉天敘等謀反,兵敗被擒,有七人被磔死。 同治二年(1862年)六月二十五日,石達(dá)開被清軍凌遲,被割一百多刀,始終默然無聲。四川布政使劉蓉說他“梟桀堅強(qiáng)之氣溢于顏面,而詞句不亢不卑,不作搖尾乞憐語?!R刑之際,神色怡然,實丑類之最悍者。”其同黨林鳳祥受刑時,“刀所及處,眼光猶直視之,終未嘗出一聲”。 同治五年,英國駐華支使使館參贊威妥瑪向中國總理各國事務(wù)衙門提出建議停止凌遲。結(jié)果朝中只允許對由洋人交付的犯人免用凌遲。直至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沈家本主持《大清現(xiàn)行律例》修訂,凌遲方才連同戮尸、梟首等酷刑“永遠(yuǎn)刪除,具改斬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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