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whb 13-07-12 14:41:38
淺談詩詞的出格與出律(轉(zhuǎn)載)
現(xiàn)在的人們評論舊體詩歌,很容易地陷入一個誤區(qū),那就是以是否出格、出律為評介一首詩歌好壞的標準,其實是不確的。 首先,律嚴未必是好詩,好詩未必死扣律。據(jù)王力先生研究,律詩在唐朝中唐之前,無所謂平仄一定要對,一聯(lián)與一聯(lián)間一定要粘。這是中唐以后漸嚴起來的,宋人還有犯拗的,包括蘇東坡都有犯拗不合律的,律詩不許犯出律犯拗,是從宋以后的科舉考試才嚴起來,要求不準有失粘失對的,于是粘對成為金科玉律了。 可見,律詩不許犯出律犯拗只是宋以后的標準,且不說這個標準是不是合理,單就以宋人的標準來評價唐詩,那么在唐人詩句里“失沾、出律”之處那也是比拾皆是的,但又有誰能以此標準說唐人的詩不是詩呢。 比如,盛唐大詩人王維的名句“山路元無雨,空翠濕人衣”,在原詩中就是平仄犯錯的,上句第二字用“路”仄聲音,按律下句第二字“翠”該是平聲音。五律里,是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犯在這第二個字上平仄錯誤。在魏明倫看來,是絕不應(yīng)該的,但王維偏這樣寫了,你能說他寫的不是詩嗎? 還有唐詩人韋應(yīng)物,也寫過不少“失對”的句子:“潤樹含朝雨,山鳥弄余春?!保ā逗啽R陟》)第二字都用了平聲字?!皟傻鼐闱锵?,相望共星河?!薄案呶嘁蝗~下,空齋歸思多。”“方用憂人瘼,況自抱微疴?!保ā缎虑镆埂罚┻@首詩共八句,作為對來說,分為四對,倒有三對犯了“失對”,“地”、“望”都是仄聲字,“梧”“齋”都是仄聲,“用”“自”又都是仄聲。按照現(xiàn)在的魏明倫之類的詩評家看來,又該如何評介這些詩呢? 即使被稱為律詩大師的杜甫與中唐的劉禹錫也有“失對”的例子,如杜工部那首有名的《憶弟》:“且喜山河定,不問鄴城圍?!薄跋病迸c“問”都是仄聲音;劉禹錫的“失對”例子,如“雨頻催發(fā)色,云輕不作陰?!保ā洞河星槠罚┻@里“頻”與“輕”都是平聲,“從此洛陽社,吟詠屬書生”(《送河南皇甫少尹》,也是第二字“此”與“詠”用了兩仄聲。 又如王維寫有名詩句“行到水窮處,坐看云起時”那首,首句“中歲頗好道,”除第一字為平聲外,連犯四個仄聲字,這是律詩中最忌的犯“孤平”的句子,后句“晚家南山陲”則是五字只有一個仄聲字“晚”字,余皆為平聲字。第三句又是犯孤平“興來每獨往”唯“來”字為平聲字,余皆仄聲字。最后結(jié)尾的“談笑無還期”則是一個仄聲字“笑”,余皆平聲字。又如杜甫有《白帝城最高樓》:“扶桑西枝對斷日”句,“扶桑西枝”是四個仄聲字連用,完全破了律詩平仄相錯的規(guī)矩。這些詩,在魏明倫看來,也都是“平仄錯亂的”。 在古詩名家中,以上類舉的例子還有很多很多。各位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汪涌豪、駱玉明先生主編的《中國詩學》第四卷,有專節(jié)論“拗體”、“拗律”、“拗絕”。 只是可笑的是,后世舊體詩研究者無法解釋和接受杜甫、王維、劉禹錫等偉大的詩人在格律詩中還有“失對”、“失粘”這類現(xiàn)象,于是創(chuàng)造了這么一個理論,說在中國律詩中本存在有“拗體律詩”一派,字還是五言或七言,但平仄并不講究要相對。這是一種為“哲人諱”的心理,也是一種“削履適足”的自欺欺人的詩歌評論方法。哲以為是后世詩歌研究和創(chuàng)作者走進了一個誤區(qū),他們沒有真正認識到詩歌創(chuàng)作的本質(zhì),目光只停留在宋詩的基礎(chǔ)上,將“粘對”奉為金科玉律,偏重于詩的形式而不是內(nèi)容。律詩不許犯出律犯拗只是有宋一代的標準,但這個標準并不應(yīng)該成為詩創(chuàng)作的普遍標準,在詩歌創(chuàng)作上“以今軌古,以古軌今”都是不合適的,也是不科學的。 因此必須還原出評介律詩的標準,絕不應(yīng)該將有宋一代的律詩標準作為詩創(chuàng)作的普遍真理。格律作為一種形式美的追求,主要是為了音調(diào)的和諧與變化優(yōu)美,如果過分追求,倒真如主席與人論詩所說的是“謬種流傳”。聞一多先生把寫格律詩說成是“戴著鐐銬跳舞”,這個比喻很是形象。哲以前也曾經(jīng)說過,就是“舞要跳的好,還得把腳鐐給忘了”。不然時時想著"腳鐐",舞還能跳的好嗎? 應(yīng)該說任何一種文學體裁,其形式都是為內(nèi)容所服務(wù)。形式再好,內(nèi)容糟糕,依然是一堆垃圾。反之,內(nèi)容若佳品,形式就可以為之改變。否則,只會被形式所束縛,做了形式的奴隸。聯(lián)系到詩詞創(chuàng)作,我們應(yīng)該牢記《紅樓夢》中林妹妹曾經(jīng)說過的一句話,那就是“若真得了奇句,便是平仄虛實不合,也是使得的。”古人尚能見識如此,況于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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