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三宮六院72妃等級劃分
一、清世祖順治十五年,采用禮官的建議: 1.乾清宮設(shè)夫人一名,淑儀一名,婉侍六名,柔婉、芳婉各三十名。 2.慈寧宮設(shè)貞容一名、慎容二名,勤侍人數(shù)不定。 3.女官設(shè)置遵照明朝的六局一司。 建議通過而未能執(zhí)行。 二、清圣祖康熙以后,重新制定施行了妃嬪等級: 1.皇后,居中宮。 2.皇貴妃,一名。 3.貴妃,二名。 4.妃,四名。 5.嬪,六名。 6.貴人、常在、答應(yīng),人數(shù)不定。 諸嬪妃各分居?xùn)|、西十二宮。 三、清代宮廷后妃制:以清代宮廷制度而言,宮闈制度的真正確立是在康熙皇帝的時候,規(guī)定皇后居中宮,主內(nèi)治,以下皇貴妃一人,貴妃兩人,妃四人,嬪六人,分居?xùn)|西十六宮,佐皇后主內(nèi)治,嬪以下還有貴人、常在、答應(yīng)三級,俱無定數(shù),隨居?xùn)|西各宮,勤修內(nèi)職。 清代后妃的來源,與歷代不同之處在於,滿族實行具有自己特色的「閱選秀女制度」,不僅皇帝的后妃要從秀女中挑選,被選中的秀女還要為皇子、皇孫栓婚,或為近支的宗室親王、郡王指婚。 能被選入宮的女子,又可分兩種:由八旗戶籍選出的稱為「秀女」,地位較高,可選妃立后;由內(nèi)務(wù)府包衣佐領(lǐng)下選出的則叫宮女,地位較低,僅供內(nèi)廷使令,但宮女亦有機會晉升為妃嬪。 挑選秀女,三年一屆,參加閨選秀女的年齡,多在十二、三歲以上,十七歲以下,秀女一旦被選入宮中,即為貴人,而最大的幸運就是可以被選作妃嬪。而沒有被選入宮中的秀女,則可以自由聘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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