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子平真詮》應(yīng)用諸論注解 一、論正官卷三 《子平真詮》應(yīng)用諸論注解 一、論正官 原文:官以克身,雖與七煞有別,終受彼制,何以切忌刑沖破害,尊之若是乎?豈知人生天地間,必?zé)o矯焉自尊之理,雖貴極天子,亦有天宜臨之。正官者分所當(dāng)尊,如在國有君,在家有親,刑沖破害,以下犯上,烏乎可乎? 徐注:官之與煞,同為克身制我之物,而有陰陽配合之不同,故其用大同而小異。如身強官輕,宜用財生官,身弱官重,宜用印化官,此官煞所同也。日主與官煞旺弱相等,名為兩停,在煞宜用食傷制之,而官不宜制,仍須用財生之,有食傷者更須以印護之。蓋官與日主,為陰陽配合有情,日主原不畏其克,若見食傷,既傷官星,又泄日元,為不可耳。至于刑沖破害,成格皆忌,不僅官星為然也。 學(xué)人注:正官代表傳統(tǒng)、限制、管束、法規(guī)法則、教條、正統(tǒng)、正規(guī)管理、國家、元首、領(lǐng)導(dǎo)、行政人員、高貴、忠心、建設(shè)性。又名“祿神”、“天印”。為十神中最大的吉神。 原文:以刑沖破害為忌,則以生之護之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則貴,而貴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財印并透者論之,兩不相礙,其貴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財,以乙隔之,水與土不相礙,故為大貴。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雜氣正官,透干會支,最為貴格,而壬財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無輔論,所以不上七品。 徐注:存喜去忌,即《神峰》病藥之說,誠不易之論也。貴之高低,全在八字配合之清濁純雜。如薛造官印相生,財旺而不破印,官星秉令,真神得用,宜其貴也。然亦有小病,寅申巳三刑,不免刑傷貴氣,運至乙亥四沖,未必?zé)o風(fēng)浪。其八字之清純,更運行西北官印之地,宜為大貴之征。雜氣正官一造,未為木庫,官星不秉令,丁壬一合,財印兩失,卯申一合,官星被傷。氣勢不流通,其為孤官無輔,固顯而易見者也(卯申乙庚之合)。 學(xué)人注:生之者,財星也;護之者,印綬也。不過有傷官則宜印護,無傷官更喜財生,故書曰“逢官看財”,詳見下文。薛相公造,鄙人學(xué)員“易里求真”在論壇曾發(fā)表一帖進行研究,鄙人亦略作論述: 易里求真 發(fā)表于 2008-12-3 10:25 解析:乙生申月,申中壬水透于月上,格成官印?!胺暧】垂俣龉?,八而七貴。”【按:當(dāng)是“十有七貴”】官印格喜身旺,忌財傷印。 一,原局甲泄壬看似病,實是喜,何也?甲是由我宮時支透出去的,是“我”的東西,是“我”的幫身之物,此是其一;寅是乙的羊刃,地支寅申沖是制刃。刃被制死也無用,貴在制服為我所駕弩。年月申沖制寅,如無巳火刃有制死之嫌。巳火一則合官,去一留一;二則護刃。甲透于年支申上,是羊刃被制服的體現(xiàn)?!段逍性硐①x》云:“又憑權(quán)刃雙顯,均停位至侯王?!睓?quán)者印也。 二,財戊壞印壬是破格之神。天干的組合壬由乙護,戊土財被“我”和“我”的刃所控制,也就是原文中講的“水與土不相礙”此為一;戊土的根源在寅巳申中,申為月令,又為日干的貴人,寅巳申三刑申金化可戊。此為“刑中見貴?!蔽业睦斫膺@個“貴”并不單純指貴人之類,而是這個刑使原局的病有制化,所顯現(xiàn)出來的貴氣。呵呵!未必對,請老師指點,還望各位易友能一起探討! 三,一見三刑很多人都認(rèn)為不好,想到刑傷,災(zāi)難,疾病等不好的信息,往往忽略好的信息,我也愛犯這個毛病。這個八字的三刑就是日干得印得官的手段。印的根源在官星申中,三刑使羊刃得制得用,巳申合將年月的官星去一留一,將官印合為我所用(此條在上文已有敘述)。正為“三刑得用威鎮(zhèn)三關(guān)?!?/p> 慚愧學(xué)人發(fā)表于 2008-12-4 13:10 干 甲 壬 乙 戊 申 申 巳 寅 申中壬戊并透,財與印并透,按照《子平真詮·論用神純雜》的說法,是“互用而兩不相謀者”,既然“用神”不純,那么就得看救應(yīng),一般地,印逢財則要用劫財來解,但這個八字里面甲木劫財并不能制戊救壬,反有泄壬之弊。 原文說戊與壬有乙木相隔而不相礙,我看未必。乙木氣機不強,根本就不能阻礙戊土克壬水。詩潤認(rèn)為乙與寅一起控制了戊,使戊不礙壬,這也說不通,寅是戊土的長生,雖克尤生。甲木遠隔在年,也救不了壬。 寅巳申三刑在這個八字中是不利的,是羊刃刑傷官,傷官刑正官的組合,我宮一直在排斥月上的官印,如何能貴?所以,“大貴”之說,存疑。盡信書不如無書也! 雜氣正官例,確實是“孤官無輔”?!耙桌锴笳妗痹l(fā)帖說: 易里求真 發(fā)表于 2008-12-3 11:01 解析:月令未中官印透干,格成官印。但此命格局卻要低很多。年上壬水財星由我宮日支透出,合傷丁火成格之星,是“我”的財傷了印。卯戍合卯未合,將受傷的印拉入我宮,此為一弊;地支申卯暗合,是“我”的食神傷了“我”的官星貴氣,也傷了成格星,同時也合動了申金橫關(guān)二煞,此為二弊;年月未戍相刑土旺, 被卯合過來,并未減輕官星受傷之病,有害無益,同時也將月上的披麻和絞神合過來,此為三弊。因此我覺得此人不僅僅功名不高,還有丟官罷職,因財致禍之象。此人要是在現(xiàn)代學(xué)歷最高也就是一般的本科,應(yīng)該在專科左右。 論壇版主“始明”亦發(fā)表其看法: 始明 發(fā)表于 2008-12-3 13:24 俗話說九品芝麻官,此造是官不上七品,說明命局中是有一定的貴氣。分析此造應(yīng)該著重為什么有些一點點的貴氣。按你所述,不是連一點貴氣都沒有了?然后再看為什么只有官不上七品。申卯暗合,官星受到了傷害。 慚愧學(xué)人 發(fā)表于 2008-12-4 15:53 無論是原文還是詩潤、始明二位的意思,都認(rèn)為申金在這個八字中是個禍害,是病,是導(dǎo)致命主不能大貴的原因之一,但鄙人認(rèn)為此論有商榷的地方。 干 壬 丁 戊 乙 戌 未 申 卯 年月壬丁相合,到底是不是相合而兩無所用,導(dǎo)致“孤官無輔”呢?壬水偏財,是從申中透出的,丁火正印,是從未戌中透出的,它們相合,是我宮與他宮的感應(yīng),也是“我”去求“印”的手段,說明命主讀過書(申是文昌),但功名還不夠,用錢(財星)去買名(?。?,屬于“異路功名”。 戊土坐申,是得質(zhì)之長生,不喜乙木來挫,申卯暗合,是對戊土的一種救應(yīng),同時也得到了乙木官星,年月沒有破壞這種組合,所以為貴。但為什么不是大貴呢?其因有二: ?。?時柱的官是最小的,雖然乙木在月令也有根源,但因刑而無用。《三命通會》認(rèn)為雜氣財官格,不透要沖,透則忌刑沖。此命未中乙、丁皆透,不喜刑沖卻遇刑沖,這是一個敗筆。 ?。?未是官庫,戌是印庫,卯未半合與卯戌相合,目的是得到年月的官印,說明這個人的官欲還是挺大的。但由于卯申暗合,申金作阻,卯未與卯戌皆不成立,得不到年月的官印,故而貴小。 所以說,這個申金在這個八字里的作用是有兩面性的,所謂“成亦蕭何敗亦蕭何”,即此也。既幫助命主得到了官,但也阻礙了命主得到更大的官。依命理而論,這個申金可以代表命主的妻子。 原文:若財印不以兩用,則單用印不若單用財,以印能護官,亦能泄官,而財生官也。若化官為印而透財,則又為甚秀,大貴之格也。如金狀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財印,無傷官而不雜煞,所謂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徐注:印為生我,受人之庇;財為我克,管轄他人。用印者必身弱,用財者必身旺。身旺任事,自較受庇于人為顯赫,若身弱,則轉(zhuǎn)不如受庇之為安逸矣。金造亥卯未三合,官化為印,水盛火塞,用財損印,用《滴天髓》君賴臣生之理也。似非并用財印,亦非官用財生,列入正官,似非其類。 學(xué)人注:“單用印不若單用財”者,即《千里馬》所云“逢官而看財”是也。沈前輩說“化官為印而透財”的八字,是“大貴之格”,這是有條件的,關(guān)鍵是財星不能損印,要能起到對我有利的作用,否則不貴反賤。金狀元的八字,由于三合木局,成化官為印之格,也就是說成了偏印格,年干的乙木為八字格局的主導(dǎo),如果我能得到成格之物,必貴無疑。妙在時柱庚戌,與年柱天合地合,乃是將成格之印合為我用,故貴為狀元。之所以為狀元,一是成格的印有三合局,中神為印;二是由于印在年上,是最高位的印。徐老將金造解釋成用財損印,大誤! 官格用印,不一定就是身弱,因印既可生身,亦可護官,下文就提到用印之妙。 原文:然而遇傷在于佩印,混煞貴乎取清。如宣參國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會水局,兩辛解之,是遇傷而佩印也。李參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雜,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雜煞而取清也。 徐注:遇傷佩印,混煞取清,自是不易之論。但如宣造,支全木局,官化為傷,傷旺泄氣,用印制傷為用;己官之氣,盡泄于金,豈能以其為官星而另眼相看?即全局關(guān)鍵,亦在印而不在官也,李造酉為庚金旺地,乙庚之合,緩其相克之勢,所謂“甲以乙妹妻庚,兇為吉兆”是也。甲木通根,子辰相合,財化為印,以印化煞,用亦在印,特官有財之生、印之化,氣勢流轉(zhuǎn),格局因合而清,此即所謂取清也。 學(xué)人注:“遇傷在于佩印”一語,點明了官格用印的妙處,印制傷護官,有病有藥,也是貴格?!盎鞖①F乎取清”在這里主要指的是去殺留官:陽日干混殺,則可用劫財合殺留官;陰日干混殺,則用食神制殺留官。宣參國的八字,并不是以天干的兩個辛金印來制傷護官的,這兩個辛金是用于通官氣的,并以發(fā)水之源。未月壬水,本不喜己土之官,若無印綬,縱無傷官,亦必不能貴為“參國”。李參政造,的確是“甲以乙妹妻庚,兇為吉兆”的功勞,使格局反敗為成(殺是小人,劫是手段,乙木劫財從辰中透到月干合殺,表示命主耍了些 “手段”,絆住“小人”而自己成為“大人”)。格局是成了,但也要為我所用才行,月時酉辰相合,將官星合為我用,而且財生官星,故貴。 原文:至于官格透傷用印者,又忌見財,以財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適以護傷故也。然亦有逢財而反大貴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會金傷官,丙丁解之,透壬豈非破格?卻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財去,以丙制傷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變幻無窮,焉得不貴? 徐注:此節(jié)所論甚妙。范造丁壬之合,逢寅月寅時,才印化為官星,格因合而轉(zhuǎn)清;丙火自寅透出,得祿得生,初春木旺土虛,真神得用。官清印正,而又同宮并旺,大貴奚疑?巳丑之合非真,三合會局,以四正(子午卯酉)為重心,無酉而隔寅,寅又為金之絕地,豈能傷害官星乎?蓋巳為火土之祿地,非復(fù)金之生地也。 學(xué)人注:這段話,還是徐老解釋得好。官逢傷,貴在佩印,如果有財壞印的話,使官星無護,反而敗格。范造,沈前輩在解釋的時候有兩個理論上的錯誤: 1.“支具巳丑,會金傷官”:徐老說得好,“巳丑之合非真,三合會局,以四正(子午卯酉)為重心,無酉而隔寅,寅又為金之絕地,豈能傷害官星乎?蓋巳為火土之祿地,非復(fù)金之生地也。”這里巳丑確實不能會成金局,也就不存在傷害官星之舉了。 ?。?“以丙制傷而官清”:既然沒有傷官害官,那么這里的印就不是制傷護官的作用了。再說,天干沒有透傷,天干的印怎么能制地支的傷官呢? 所以,這個八字之所以貴,是在于化官為印,以印通官氣而生身。當(dāng)然,年月的丁壬合也很關(guān)鍵,是以偏印合財,護正印。 原文:至若地支刑沖,會合可解,已見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諸格,亦不談及矣。 學(xué)人注:地支中的刑沖合害,至關(guān)重要,官格最怕刑沖,必要有會合來解。至于雜氣官格,后文另篇論述。 原文: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這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徐注:同一宮用財生,而取運不同,斯何以故,蓋八字用神、喜神、忌神之外尚有閑神,用神喜忌有定,而閑神無定也。如官用財生,正官,用神也;財,喜神也;傷官,忌神也。而閑神之夾雜,則不一律;地支之位置先后配合,則無一定。故一八字有一八字之論也。于下例證時詳之。 學(xué)人注:原書將此段之后另列一篇為《論正官取運》,今將之合并,便于閱讀。徐老的注解不得要旨,不可采信。 原文: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tǒng)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徐注:取運喜忌,各個不一,故僅能于論八格篇中所引各造,配其運之喜忌,以供閱者之參考而已。正官而用財印者,雖云兼用,必有所主。身稍輕則取助身,即以印為主也;官稍輕則取助官,即以官為主也。然財印并透者,最喜官煞運,蓋財生官煞,官煞生印,一氣相通,此官煞乃生印而不克身也。至于官星透露干頭,合官、雜煞、重官、地支刑沖,同為官格所忌。如官藏支,則地支之會合刑沖亦忌。 學(xué)人注:沈前輩在這里大略講了一下官格取運的要點: 1.官格用財?。?/p> ?。保┥磔p取助身(身旺運);2)官稍輕則取助官(官旺運)。 ?。?官露不可逢合。 ?。?官露怕逢七殺運混官。 4.官露怕重見官運。 ?。?刑沖官星皆不利。 讀到這里,可能有些細心的讀者就會發(fā)問了:假如官格用財印的八字,局中已成格,但身略輕而不走助身運,或官略輕而不走助官運,是不是可以斷其命主一生無好運?命是貴命了,假如沒有沈前輩所說的這些運的話,還能貴嗎? 再說“官露不可逢合”的,這也要看原局有沒有合,如有,則是怎么合的,原局的合是有利的合的話,那么運中逢合未必是件壞事。 官怕殺混,這個道理大家都應(yīng)該明白,但運逢七殺,也未必全是壞運,還要看原局有沒有救應(yīng)之字。 官露怕重見,也是死法,有時運中見官則是命中官星出現(xiàn),是信息的引發(fā),也未必全是壞事。 至于刑沖破害,關(guān)鍵還是救應(yīng)。 甲 壬 乙 戊 申 申 巳 寅 此為論正官篇薛相公命,月令正官,兼用財印,喜其財印之間,中隔乙木,兩不相礙,故可兼用也。然秋木凋零,官逢生逢祿,財亦逢生逢祿,財官太旺,所謂身稍輕,宜取助身者也。酉運七煞,泄財生印最美,甲運逢身亦吉。若甲申年易以己酉年,行甲運合劫破印,即不美矣。所謂因閑神之配合而喜忌不同也。戌運財旺;然喜其不傷印,故無礙也。乙亥之后,運行北方印地,但亥運逢四沖,未必?zé)o風(fēng)浪,所謂因地支配合而異其喜忌也。戌運財星破印,寅運兩寅沖官,皆不為美,殆至此終矣。 學(xué)人注:這個八字,鄙人在前文已略作解說,懷疑八字有誤。徐老是順著沈前輩的說法接下去的,對于取運則是自以為是。 壬 丁 戊 乙 戌 未 申 卯 此為論正官篇中雜氣正官造,雖財印并透,而丁壬一合,財印兩失其用(參閱十干配合性情節(jié)),故以孤官無輔論。加以卯申相合(乙庚暗合),戌未相刑,官星之根被損,此為八字根本之弱點。論運則日元當(dāng)旺,官星稍輕,宜取助官。庚戌之前無佳運,壬亥、癸子二十年財?shù)兀傩?,為一生得意時也。 學(xué)人注:孤官無輔,運中則宜輔之,所以財運應(yīng)該是命主的最好的運。根據(jù)沈前輩的說法,官露怕殺混,也怕重官,那么命主自從甲寅運開始,直到乙卯運,都得倒霉,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本來官就不上七品的命主也算夠糟糕的了。不過,書中沒有細說命主的實際情況,在這里不好評論。 原文:正官用財,運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 徐注:正官用財,須分身旺身弱,二者截然不同。身弱喜印綬身旺之地,忌行食傷;身旺則喜行財官旺地,參閱上兩造自明。 學(xué)人注:這里也有兩個問題: 1.既然是正官用財,那么食傷是生財?shù)?,為什么還“切忌食傷”呢?不是有財星可以通關(guān)嗎?還怕食傷壞了官星? 2.財輕官弱,運喜助官,這是沒錯,但假如官露的呢?是不是也還怕官重之運呢?比如前面那個壬戌造,就是屬于“身旺而財輕官弱”的命,乙卯運到底是好是壞? 若以身旺身弱來分,不用說正官格,其它格局都一樣,身旺宜助格(財官),身弱就宜助身嘛,何必那么多廢話,各格分論呢? 原文:正官佩印,運喜財鄉(xiāng),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 徐注:正官佩印,亦分身旺身輕兩節(jié)。身旺印重,運喜財星損印,行傷食之運,泄身之秀而生財,自為美運;若官重身輕而佩印,而用印滋身,財運破印為忌,食傷之運亦不美,宜行比劫祿印之地也。 學(xué)人注:“正官佩印,運喜財鄉(xiāng)”?正官佩印的,印星即是輔佐之神,即是相神,沈前輩已在前文說過:“傷相甚于傷用”,這里怎么就可以傷相了呢?至于“傷食反吉”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因為正官用印,是用印制傷護官的,局中傷食被制的,歲運逢傷食則是應(yīng)期,故曰“反吉”。至于“官重身輕而佩印”的,是用印綬化官生身,或說使官氣通身,身旺運是可,但官運也不見得就差。一句話,格中所喜即是運中所需,格之所忌乃為運中所畏。 乙 丁 丁 庚 卯 亥 未 戌 化官為印而透財,正官章金狀元命也。亥卯未三合,官為印,乙木透出,身旺印重。用財損印,時逢庚戊,財星有根。初行申酉西方財?shù)兀撞煌ǜ?,乙從庚化,自為美運。癸未之后,運轉(zhuǎn)南方,日元太旺,壬癸官煞泄財生印,亦不為美。此所謂身旺佩印,喜食傷財鄉(xiāng)也。 學(xué)人注:此造解說見前文,庚金之用,在于合印而非傷印。西方金運,徐老解釋成“乙從庚化”,大誤,原局木成三合,氣足力大,怎么可能從庚而化呢?至于后面的解說,純是徐老自以為是之言,不足為訓(xùn)。 原文:正官帶傷食而用印制,運喜官旺印旺之鄉(xiāng),財運切忌。若印綬迭出,財運亦無害矣。 徐注:正官帶傷食而用印,須分印重印輕兩節(jié)。若傷官重印綬輕,喜行印地;官旺所以生印,亦為為喜,若財運破印,則大忌矣。反之,若印綬重迭以生身,用食傷泄日元之氣,則財運反吉,食傷喜行財?shù)兀∑鋼p印也(同上化官為印節(jié))。 學(xué)人注:正官帶傷食,即是帶病,有印制傷,則是有藥。運行官印旺鄉(xiāng),是助格的運,而財運傷印,當(dāng)然不宜。印太多則官氣虛(用神有余),有適合的財星補官之源,傷印之有余,故曰“無害”。 己 辛 壬 辛 卯 未 寅 亥 此正官篇宣參國命。亥卯未三合木局,官化為傷,日元又坐寅木,寅亥又合而化木,傷官重重。日元泄氣太甚,以辛印制傷滋身為用。己巳戊辰二十年,官煞旺地,滋生辛印,自是美運;交入丁字之后,財星破印,不能行矣。 學(xué)人注:此造兩辛通己官之氣,并以發(fā)水之源,是局中最關(guān)鍵的字,財運(不管是丙還是丁)必傷辛印,壞了格局,確實“不能行”。 原文: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復(fù)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徐注:此節(jié)文義,宜會其意,未可執(zhí)著。本來行運喜忌,須看四柱配合,無一定也。用官本忌傷官,而帶煞則不忌,取其可以制煞也。合煞有二,陽干合煞用劫,陰干合煞用傷。用劫合煞,最忌再行煞運。蓋財食傷印,均有可行之道,身旺本不宜印,而用劫合煞者,煞未合去,即使身旺,究為官煞兩見。故用印化煞,亦有可行之道。獨有再見七煞混同局,則不論四柱配合如何,決無相宜之理,用傷合煞者亦同。傷食與財,在配合適宜之條件下,均有可行之道。獨有梟印克去傷官,破合煞之局,則決不可也。 學(xué)人注:鄙人覺得此段說得很胡涂,徐老的解說也胡涂。正官帶殺的,一般是以殺為病,而去病的藥則有好幾種,所以徐老說“未可執(zhí)著”。陽干用劫合殺者,如甲以辛為官,見庚為殺混之,得乙妹妻庚,合殺留官,則是“兇為吉兆”。陰干用傷合殺者,如乙用庚官,見辛為殺混之,得丙傷絆辛,合殺留官,亦不為兇。至于用劫合殺的,如甲用乙合庚,財運即是戊己,傷食即是丙丁,為何沈前輩說“可行”呢?甲見己則合之,其情向財不向官;甲見丁則丁必去傷辛,縱庚殺被乙所合,然辛官亦被丁所傷,何吉之有?用傷合殺的,若食傷混雜,印運亦不為忌,如乙以庚為官,辛殺混之,丙合辛為去殺,但丁火亦出,則庚官亦受威脅,若得壬印合丁,官星逢清,不見得不是好事。 庚 乙 甲 戊 寅 酉 子 辰 為論正官篇李參政命。乙庚合煞留官,丙戊丁食傷運,亥子丑印運,戊己財運,均可行得,特庚運重見七煞混局,決不想相宜也。 學(xué)人注:此造以乙合庚、子生甲、辰合酉這三個組合為貴征。官星沒有透干,故丙丁運可行。地支印運,可以生甲,亦可行。財運不壞格局,亦可行。 丁 壬 己 丙 丑 寅 巳 寅 官格用印,本忌見財,此造丁壬相合,財化為官,忌神變?yōu)橄采瘢窬忠嘁蚝隙?,宜為大貴之格。巳丑中之金,藏而不露,氣又休囚,本可不論,唯值庚辛運,將金引出為不宜,喜得原局有丙火回克,印可護官也。用印不宜見財,子亥運亦不利,喜其在支,不傷丙火而生官星,則為吉矣。己戊丁幫身助印,皆為吉運,至酉三合會齊,傷克官星,為不利也。丙運最吉。此正官篇范太傅命也。 學(xué)人注:亥運真的“則為吉矣”嗎?鄙人認(rèn)為不一定。雖然丙在天干,亥在地支,似乎克不到,但丙祿居巳,亥水沖之,雖有寅木合解,但動變還是難免的。 原文: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運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徐注:運之喜忌,隨八字配合,無一定之法。如上兩造,兩庚合乙為煞混局,而范造丁運,兩丁合壬為無礙,蓋煞克身、偏印幫身為不同也。若遇壬運,兩壬合丁,即不可行,蓋財破丙印為忌神也。隨局變換,即此可悟。 學(xué)人注:“運中每一字,各有研究”,即是看運干、運支對八字格局的影響,包括生克制化、刑沖會合穿破墓,以及十二宮狀態(tài)等,都必須細心分析?!半S時取用,不可言形”一句最難理解,“隨時”指的隨什么 “時”?“言形”指的是言什么“形”?筆者認(rèn)為沈前輩說的“隨時”應(yīng)該指的是要我們在看歲運的時候,要懂得舉一反三,要懂得變通;“不可言形”的意思是不要一概而論,不能生搬硬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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