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的策略與技巧 策略是訴訟思路的宏觀把握。而技巧則是訴訟策略的微觀操作。 在一個相對公平的司法環(huán)境下,訴訟的本質規(guī)律是:取巧者勝,技能者勝。 一、訴訟的準備: 庭外的充分準備,會使律師在法庭上游刃有余。 1、梳理案情: A、以時間順序為主線,把握案件事實脈絡。 B、去粗取精,提煉與訴訟有關的(法律)事實。 在梳理案情時,要注意一個原則:一切事實都是圍繞訴訟請求這個中心進行準備的。 2、提出疑問: 很多細節(jié)和背景(比如:原被告的背景關系、糾紛產生的“主觀”原因,已經經過了幾次談判等)是從材料中反映不出來的。這就需要律師敏銳的發(fā)現問題。在這個階段,適時的向當事人提出和求證,以獲得對案件全面的了解。 在這一階段提出疑問的目的有兩個,除了獲得情報之外,還可以建立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信任。 3、補充收集證據: 從材料反映的問題和對當事人的交談中,按照自己的理解補充收集證據,包括調查、核實、書面證據和證人證言。 此時的證據收集是加入了律師的主觀判斷之后的證據收集,是按照律師對案件的理解,加入了技術性含量的證據收集。 當事人與律師對案子的心態(tài)是不同的。律師要先以客觀的態(tài)度,判斷一個案子的利弊。 補充收集的證據模,是在熟悉案件之后,舉證截止日期之前。 4、法庭閱卷: 法庭閱卷的首要目的是了解對方提交的證據。不能忽略“知己知彼”的重要性。另外,在閱卷的過程中,既要重視對自己有利的細節(jié),更要重視對自己不利的細節(jié)。 為了使對方盡量少、盡量晚的了解己方的策略和思路,自己的證據要在閱卷之后提交,盡量晚的提交。 5、查詢、準備法規(guī): 針對案件中的法律關系和爭議要點,充分準備案件中可能出現的法律條文和相關司法解釋,以備不時之需。 提醒:在這一階段,最好不要輕易對當事人發(fā)表對案件走向的意見,因為在沒有完全獲得案件的全部信息之前,你的任何意見都顯得唐突,意想不到的事情隨時會在你的身邊發(fā)生。唐突的發(fā)表意見必將對你的客戶產生不利的影響,從而也暴露律師自己缺乏沉穩(wěn)和經驗。 二、確定訴訟策略: 1、代理(辯護)思路: 庭審過程就像航程,律師應當把要經過的路線描繪成一幅最佳航海圖,讓法官不必動多少腦筋,就選擇了律師為他理出的清晰路線。 代理思路的總體把握因該從多點出發(fā)、多角度把握。 2、找準切入點: 案件的切入點就是案件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命門、死穴。 任何復雜的案件,都可能有突破口,即使看似完敗的案子。 美國法律實務界有一條著名的“哈佛精神”——不惜動用所有手段,從對手的每一個漏洞中尋找制勝空間,為被告辯護。這一精神就是要求律師不遺余力的去尋找案件的切入點。 律師要用“法律的放大鏡”來審視和觀察案件。 結論:代理策略的合理制定、具體案件的成功切入,關鍵是要諳熟法律的規(guī)定和訴訟的技巧。 三、庭審: 1、庭審是訴訟中最具有表現張力的部分。 庭審是訴訟律師的角斗場。任何一個代理律師都不會也無法忽視庭審這個階段。但是,對于該階段的操作技巧和策略設計,卻不是每個律師都能有意識的加以注意的。 要注意與法官的溝通。合議庭是一個微觀的司法環(huán)境,每個成員的審判風格都是不可忽略的。律師要注意適應和隨時調整,這是對委托利益的負責。 2、法庭調查: (1)陳述事實及理由: 要重視補充陳述。在補充陳述時,著重表達在起訴狀或答辯狀中故意遺漏的事實和觀點(起訴狀、答辯狀往往只表達能夠支撐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或者提出新的事實和觀點,目的是讓對方措手不及。 必要時,要求向對方當事人詢問,這是在事實調查階段最好的反擊手段。 (2)舉證質證: 對于實物證據: 律師在法庭上不能輕易認可對方的證據?!奥蓭熡肋h應該用質疑的眼光來審視對方。即使在法庭上睡著了,醒來以后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反對’?!?/div> 否認對方證據的步驟: 第一,置疑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否是原件)? 第二,置疑證據的證明力(即證據與本案的關系)——律師不是關心事實上發(fā)生了什么,而是要關心證據能證明什么。 第三,置疑證據的證明內容(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各要素間的關系以及事件發(fā)展的過程等等。) 第四,置疑證據搜集程序是否合法。 對于證人證言: 當律師站起來進行交叉提問時,他不應該忘記:律師具有許多勝過證人的優(yōu)勢——是他,而不是證人,有權選擇那些重要的證據,以最佳的角度向對方發(fā)起進攻;是他,而不是證人,可以任意選擇恰當的語言攻擊對方;是他,而不是證人,熟悉限制他和證人的各種訴訟規(guī)則;是他,而不是證人,對他們出入的法庭十分熟悉,熟悉的就像在自己家一樣。 主詢問的目的: 第一、尋找案件疑點的答案,并讓法官聽清楚。 第二、達到自己要證明的目的。 反詢問的目的: 第一,暴露對方證人的證詞矛盾、錯誤或不實之處,以降低其證據的價值?;蛘?,證明這個證人是不可靠的。(辛普森案件中的警察) 第二、使對方承認某些有利于本方的事實?!J真聽對方對證人的主詢問,敏銳地捕捉雙方詢問中的破綻。 3、法庭辯論: 如果說之前的工作是搭建高樓的鋼筋,法庭辯論就是涂在上面的泥灰。法庭辯論的作用往往是錦上添花。 律師在法庭辯論中要善于歸納總結,特別是要善于幫對方歸納總結(其間常??梢酝祿Q概念)。 在找不到具體規(guī)則時,可以上升到法律原則,以尋求有利地位。 當庭辯論要針對雙方爭議的焦點,一一論證和反駁。要不斷強化自己的觀點, 辯論要設計恰當的語氣,并且在考慮法官的個人身份和特點的基礎上進行。 代理詞需要具有感染力。 法庭辯論應當展現律師的素質:法律技能、文字表達、敏銳深邃的思想、清醒的認識和判斷以及穩(wěn)定的心理。 4、法庭調解: 審時度勢,尊重當事人的意見,但應當在最大限度維護當時人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意見。 當高潮來臨時,有誰愿意錯過! “投下一片陽光,總要產生陰影?!薄肆诸D評辛普森案 律師必須獨立的面對和解決問題。 證人都是不可靠的。 法律至上是執(zhí)業(yè)律師情感上不滅的精神源泉。 訴訟實踐的過程,是一個把法律知識上升為法律技能的過程。 當沒有親手拿到判決書之前,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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