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梅(內蒙古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關于匈奴與烏桓兩族的民族關系,史界多有論及,如林幹《匈奴通史》、《東胡史》、馬長壽《烏桓與鮮卑》、陶克濤《氈鄉(xiāng)春秋》、田繼周《中國歷代民族史·秦漢民族史》等著作和論文。其中涉及的有關內容大多依據(jù)《史記》、《漢書》、《后漢書》等漢籍史料,包括:冒頓擊破東胡前,東胡王與冒頓單于的往來;東胡被擊破后,其余眾烏桓歲輸匈奴皮布稅;因烏桓發(fā)掘匈奴單于塚墓而發(fā)生的戰(zhàn)爭;王莽當政時,匈奴與烏桓因皮布稅發(fā)生的爭執(zhí);匈奴即將分裂時,烏桓乘機擊破匈奴,使漠南地空;烏桓校尉復置后,50年間,烏桓助漢討北匈奴及其后烏桓與匈奴的幾次短暫聯(lián)合等。以上史料的引用敘述了存在于兩族關系往來的重要史實,對個別問題也有不同程度的考證和辨析,本文僅就幾個不太明確的問題提出商榷意見。
一、匈奴與東胡
在論及匈奴與烏桓的關系之前,不得不追述烏桓之先——東胡。東胡最早見于《逸周書》:“東胡黃羆”。[1](卷7,P.251)【該書引《山海經(jīng)》中“大澤……在雁門北……東胡在大澤東,夷人在東胡東。”孫進已考證認為:即東胡在今西拉木倫河流域。(孫進已《東北民族源流》P29,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7版。)】《史記》載春秋時期,“晉北有林胡、樓煩之戎,燕北有東胡、山戎。各分散溪谷,自有君長,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然莫能相壹?!?SUP>[2](卷110《匈奴列傳》,P.2883)此時的東胡與林胡、樓煩等族一樣,以(部落)或聯(lián)盟形式存在于燕國的北方。由于燕國同中原各國來往較少,國力一直不強,經(jīng)常受到包括東胡在內的北方諸族的侵擾。戰(zhàn)國時期,東胡逐漸強大,經(jīng)常侵略燕國,并構成一定的威脅,燕王不得已送人質給東胡。作為中原的列國被迫單方向少數(shù)民族出質說明:至遲在戰(zhàn)國時代,東胡已告別部落聯(lián)盟時代,形成了比較統(tǒng)一、強大的政權。人質交換在中原地區(qū)始于春秋時期的周王室與鄭國?!蹲髠鳌冯[公三年載:“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于鄭,鄭公子忽為質于周。”[3](P.12)“交換人質是春秋時代的一大政治特點?!?SUP>[4]燕國送人質給東胡表明:戰(zhàn)國時代,人質交換已“開始延伸到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SUP>[5]也成為少數(shù)民族與少數(shù)民族之間解決矛盾和沖突的政治手段。如,匈奴頭曼單于把冒頓送于月氏做人質的事件。按當時的背景,送人質意味著弱勢者必須履行某些不公平的協(xié)議或條約,可能包括不得作出任何不利于強勢政權的行為、行動,不得首先挑起事端或發(fā)動戰(zhàn)爭,不能破壞已達成的同盟關系或附屬關系,定期繳納貢賦等等。這些條約或協(xié)議弱國只能是履行、遵守。否則,人質的生命安全將受到威脅。
燕國送人質于東胡時,是否需要承認其強政的地位、定期繳納貢賦等以換取東胡的不再侵犯、掠奪財物等史書無載,但存在不公平的條約是很可能的。作為名將的秦開在東胡做人質期間,借機掌握了東胡的風土人情、軍事地理等情況,可見,此舉也是燕國與東胡交往所使用的一舉兩得的策略。后燕國軍力強大,召回秦開,以其為將,率軍北擊東胡,東胡北卻千余里。于是,燕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以拒胡??梢姡宋蹇さ妮牼辰^大多數(shù)是東胡向北退卻一千余里所空出的地方,[6](P.11)即東胡侵擾燕國的地帶主要是上谷以東至遼東的北部邊境。五郡的設置暫時解除了東胡對燕國的侵擾。
雖然東胡南下受到抑制,但其實力仍然強大。秦末,東胡強盛一時,向其西鄰匈奴施壓、挑釁。此時的匈奴是處于東胡和月氏兩強國之間的小國。匈奴單于不得不送人質給月氏,與東胡也存在著頻繁往來,以至東胡對匈奴的情況相當熟悉,包括政局的動蕩、變化以及單于的馬匹的好壞、閼氏的情況等。這種熟悉程度必然是兩族頻繁交往的結果。東胡提出的種種要求,至少是由使者往來交涉,匈奴是否送人質或向東胡繳納貢賦等史書未載。對于東胡的無理,匈奴冒頓單于一再忍讓,而東胡王愈益驕橫。當提出領土要求時,終于引起冒頓單于的強烈不滿。東胡與匈奴的疆界之間存在千余里的真空地帶,不屬于東胡和匈奴任何一方,但任何一方又不能隨便占有,空地兩邊“各居其邊為甌脫”。此時的匈奴族最高統(tǒng)治者——冒頓單于已明確認識到土地關乎國家政權的重要意義,他視土地為國家之本,沒有土地,何所謂國家?哪怕自己暫時不用,也不能輕易予人,足見其外交策略中的政治遠見、勇氣和魄力。不僅如此,還把國內沒有領土意識言稱放棄棄地的人予以斬殺,以此告誡其臣民領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公元前206年前后,冒頓一舉消滅了東胡政權。東胡自為冒頓所破,除一部分人民及牲畜被掠走受匈奴統(tǒng)治外,余眾之一烏桓不得不臣服于匈奴,每年按要求向匈奴繳納牛馬羊皮等貢賦,“過時不具,輒沒其妻子。”[7](卷90《烏桓鮮卑列傳》,P.2981)匈奴對東胡的政策是否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未可知。
二、匈奴與烏桓
冒頓滅東胡后向西攻打月氏,向南兼并了樓煩,又收復了秦國蒙恬所奪走的匈奴土地,開啟了匈奴的鼎盛時期,成為駕馭多民族的行政主體。此時正值中原漢政權建立之初。公元前202年,劉邦登基稱帝,建立漢朝,封盧綰為燕王,原燕國為拒胡而設立的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都在盧綰封地。從后來的歷史事實可以確定,此五郡與東胡余眾烏桓臨近。公元前196年,盧綰同陳豨叛亂,彖劉邦以樊噲、周勃攻打盧綰,攻下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公元前195年,盧綰率其家人、騎數(shù)千奔走匈奴。盧綰降匈奴后,被封為東胡盧王(顧名思義,管理東胡的盧姓王)。燕國臨近烏桓,烏桓臣服于匈奴,所以,盧綰降匈奴是很容易的。而盧綰降匈奴正是匈奴求之不得的好事情。盧綰對烏桓人并不陌生,管理起來比較容易,而且匈奴更可利用盧綰熟悉遼東五郡、不甘心失去的一切心里而乘機得到更多好處,對匈奴來說,封盧綰為東胡王,是“因地制宜”,也是“一舉兩得”。果然,盧綰降匈奴后經(jīng)常侵擾上谷以東地區(qū)。
從后來的匈奴以中原降人“李陵為右校王,衛(wèi)律為丁靈王,皆貴用事”[8](卷54《李廣蘇建傳》,P.2457)及其待遇“賜號稱王,擁眾數(shù)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8](卷54《李廣蘇建傳附蘇武傳》,P.2462)的情況看,被封為東胡王的盧綰也相當富足,為匈奴所重視,甚至較丁零王或右校王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盧綰降匈奴之前是漢朝一封國之君,被管理的東胡又曾經(jīng)建立過強大政權。從匈奴的封王制度看,東胡王在匈奴的級別是比較高的。名義上,盧綰是為匈奴管理或參與管理著被掠奪來的東胡人及其余眾的有關事務,或者是東胡及烏桓的直接征稅者,但匈奴更看重其軍事作用——向中原深入的一個重要基地和重要媒介。
匈奴借烏桓近中原遼東五郡的優(yōu)勢不斷侵擾該地。漢文帝時,匈奴日以驕,歲入邊,殺略人民甚眾。公元前166年(孝文十四年),云中、遼東最甚,每郡殺掠人民萬余人。公元前194年(惠帝元年),盧綰死后,匈奴按照本民族的世襲制度,封其子、孫繼續(xù)為東胡王。直到公元前144年(孝景中六年),盧綰的孫子盧他之,以東胡王降漢為止,達五、六十年間匈奴一直有“東胡王”之職。也就是說,東胡被冒頓所破,在中原史籍中東胡被分別因以為號烏桓、鮮卑,但在匈奴一直稱之為“東胡”。
繼盧他之之后,匈奴是否還設有東胡王不得而知,但匈奴對遼東五郡的騷擾卻一直繼續(xù)。史載,公元前130年,匈奴數(shù)入盜邊,漁陽尤甚。第二年,匈奴二萬騎入漢,殺遼西太守,略二千余人。胡又入敗漁陽太守軍千余人,圍漢將軍韓安國。[2](卷110《匈奴列傳》,P.2906)于是天子責讓韓安國,徒之右北平,并召拜李廣為右北平太守。廣居右北平,匈奴聞之,號曰“漢之飛將軍”,避之數(shù)歲,不敢入右北平。[2](卷109《李廣列傳》,P.2871)對遼東五郡的頻繁侵擾,恐怕不止是匈奴,還有匈奴役使的烏桓族。公元前121年,漢武帝遣驃騎將軍霍去病擊破匈奴左賢王地,左賢王損失很大,同時失去了對烏桓的控制,漢朝得以徙烏桓于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郡塞外,為漢偵察匈奴動靜??梢?,漢破匈奴左賢王地之前,經(jīng)常侵擾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等地的是以左賢王為首的匈奴人,即,烏桓是在匈奴左賢王的管理之下,大概當初東胡盧王也是左賢王下的一異姓王。盧他之降漢后,還應該有新的接任封王,并一直處在左賢王的管轄之下。
從冒頓破東胡至烏桓南遷臣服于漢朝,烏桓臣服于匈奴大約八、九十年的歷史暫告一段落。烏桓南遷,其大人歲一朝見。但即使如此,也不能避免烏桓與匈奴的交往,因為二者仍是近鄰。于是漢始置護烏桓校尉,擁節(jié)監(jiān)領之,使不得與匈奴交通。這只是漢朝的主觀設想,但實際上卻無法阻隔他們的交往。就像同時期漢武帝在河西設置酒泉、武威、張掖、敦煌四郡以隔絕匈奴與西羌交通不能如愿一樣,更何況臣服于漢朝的烏桓與漢朝相處的并不融洽,從漢武帝后期到宣帝初,“烏桓間數(shù)犯塞”。對于漢政權,上谷至遼東仍屬于邊遠地帶,漢族人民稀少,司馬遷在此時提及燕國時說“夫燕……,東北邊胡。上谷至遼東,地踔遠,人民希,數(shù)被寇?!?SUP>[2](卷129《貨殖列傳》,P.3265)漢對烏桓的管理并不是那么有效。
與此同時,烏桓也向匈奴發(fā)出挑釁。前78年,烏桓“發(fā)匈奴單于冢墓,以報冒頓之怨?!毙倥珘匮茼L單于大怒,遣兵二萬東擊破烏桓。漢護軍都尉趙充國以為“烏桓間數(shù)犯塞,今匈奴擊之,于漢便?!?nbsp;[8](卷94上《匈奴傳》,P.3784)于是,漢乘烏桓新敗,遂進擊之,斬首六千余級,獲其三王首而還。烏桓乃稍保塞降附。公元前71年(漢宣帝本始三年),匈奴在西域的統(tǒng)治受重挫,于是“丁零乘弱攻其北,烏桓入其東,烏孫擊其西?!?SUP>[8](卷94上,《匈奴傳》P. 3787)匈奴遂大弱,諸羈屬者皆瓦解。公元前61年(宣帝神爵元年),趙充國關于“以兵屯田”于西羌一事上書宣帝時曾言:“匈奴困于西方,聞烏桓來保塞,恐兵復從東方起,數(shù)使使尉黎、危須諸國,設以子女貂裘,欲沮解之?!?SUP>[8](卷69《趙充國傳》,P.2973)從公元前121置護烏桓校尉到烏桓仍為漢保塞的公元前61年,烏桓臣服于漢的關系維持了六十年,與之前烏桓臣服于匈奴的關系相比短命的多,而期間又反復不斷。反復后,與匈奴的關系又靠近了。
三、關于皮布稅
直到王莽執(zhí)政時(公元8年),烏桓仍在向匈奴繳納皮布稅。令人不解的是,此皮布稅是一直存在,還是中間有間斷?如果有中斷,何時中斷、何時又開始呢?關于此問題未見有人研究并做比較明確的回答。研究狀況?近年,田繼周在《中國歷代民族史——秦漢民族史》提到:“這種皮布稅,中間可能有時中斷過,但直到西漢末年王莽秉政之時還存在著?!薄盀趸笇π倥囊蹖訇P系和規(guī)定交納的皮布稅,大概后漢初年匈奴衰弱,分為南北,北匈奴西遷時,方解除和擺脫?!?SUP>[9](P.176)筆者同意“皮布稅有過中斷”的觀點,至于何時中斷,何時又開始需要明確,并且因為北匈奴的西遷時間至今還無定論,“北匈奴西遷時方擺脫”的結論也值得商榷。
自被冒頓擊破后,烏桓人便每年給匈奴繳牛、馬、羊皮等稅賦。前121年,烏桓臣服漢后,得到漢政府保護,無疑皮布稅就此中斷。那么,匈奴何時又向烏桓征稅了呢?臣服漢朝期間,雖然漢與烏桓之間有數(shù)次反復,但最終還是為漢朝保塞。同時,烏桓與匈奴的沖突更大,以至掘匈奴單于冢墓。前58年,烏桓趁匈奴貴族內訌之際,襲擊匈奴東邊的姑夕王,頗得匈奴人民。所以,此間烏桓向匈奴交稅的可能性不大。唯一的可能就是在呼韓邪單于附漢稱臣漢匈關系改善以后開始的。前54年,呼韓邪單于附漢,至西漢末年50多年間,烏桓與匈奴之間的交往史書未載。但因為漢與匈奴和平交往而使二者對烏桓的關系達成某些共識,默許一些交往的存在是完全有可能的。這應該與匈奴與西域的關系一樣,《漢書·匈奴傳》載:“自宣、元后,單于稱藩臣,西域服從,其土地、山川、王侯戶數(shù)道里遠近翔實盡矣?!?《漢書西域傳》卷96上,P3874)匈奴與漢朝兩個強權的關系和好后,附屬的小民族政權與漢匈的關系也得以和平維系,史書亦不明確說西域服從匈奴還是西域。所以,此間的匈奴向烏桓收稅,漢朝不再干預。直到漢平帝時,因為王莽執(zhí)行了一些錯誤的民族政策,使?jié)h匈關系惡化,不再允許匈奴接受降匈奴的烏桓人、向烏桓人收繳皮布稅等。當匈奴使者像往常一樣來收稅時,烏桓拒絕交稅。匈奴使怒,收烏桓酋豪,酋豪昆弟怒殺匈奴使者及其官屬,收略婦女馬牛。單于聞之,遣使發(fā)左賢王兵入烏桓責殺使者,因攻擊之。烏桓分散,或走上山,或東保塞。匈奴掠走婦女弱小近千人,置之左地,并告烏桓曰:持馬畜皮布來贖之。烏桓被掠者的親屬二千余人持財畜往贖,匈奴不僅未釋放被掠來的人,反而把去贖的烏桓人、財畜一并留下。烏桓與匈奴的關系再次惡化,烏桓人又站在了漢朝一邊。此事件也說明,這期間烏桓仍在匈奴左賢王的監(jiān)控之下。
所以,公元前121年烏桓人內遷后,擺脫了匈奴控制,不再向匈奴交皮布稅。呼韓邪單于附漢后,匈奴又開始要求烏桓繼續(xù)交稅、并且不斷招降烏桓人,漢朝對此表示默許,直到漢平帝時。這期間,投奔或擄掠的烏桓人在匈奴很多,王莽派往匈奴的使者在歸途中看到匈奴左犁汙王分地內很多的烏桓人。
王莽欲揚威匈奴,遣12將軍30萬人北擊匈奴,使東域將嚴尤領烏桓、丁令兵屯代郡,皆質其妻子于郡縣。烏桓不便水土,懼久屯不休,數(shù)求謁去。莽不肯遣,遂自亡叛,還為抄盜,而諸郡盡殺其質,烏桓遂結怨于王莽。匈奴因誘其豪帥以為吏,余者皆羈縻屬之,烏桓復屬匈奴,并繼續(xù)向匈奴繳稅。匈奴以右薁鞬日逐王管領南邊及烏桓之眾,大概與西域被右部日逐王的管轄權限相類似。
光武初,烏桓與匈奴連兵為寇,代郡以東尤被其害。烏桓居止近塞,朝發(fā)穹廬,暮至城郭,五郡郡縣損壞,家受其辜,百姓流離失所。在匈奴即將分裂時,烏桓乘匈奴之弱,擊破之。匈奴北徙數(shù)千里,漠南地空。[7](卷9O,《烏桓鮮卑列傳》P. 2982)漢光武帝乘機以幣帛賂烏桓,使之脫離匈奴。即,烏桓對匈奴的役屬關系基本結束,皮布稅也隨之終止。此后,匈奴與烏桓都向衰弱、分裂的趨勢發(fā)展。如果說匈奴與烏桓還有關系,只是相當短暫的、偶爾的小部分聯(lián)合。48年,匈奴分裂為南北,南匈奴向漢稱臣,漢匈關系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于是,有了遼西烏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眾向化之舉,詣闕朝貢,獻奴婢牛馬及弓虎豹貂皮。后光武帝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內,分布在緣邊諸郡,并招來耕種之人以給其衣食,烏桓人則為漢偵查動靜,幫助抗擊匈奴、鮮卑。當時的司徒掾班彪上言:“烏桓天性輕黠,好為寇賊,若久放縱而無總領者,必復侵掠居人,但委主降掾史,恐非所能制。臣愚以為宜復置烏桓校尉,誠有益于附集,省國家之邊慮?!?SUP>[7](卷90《烏桓鮮卑列傳》,P.2982)于是復置烏桓校尉于寧城(今河北省萬全縣),開營府,歲時互市,烏桓保塞無事50年,并助漢討匈奴。
烏桓不僅不需要向漢交納類似皮布稅的貢賦,而且“歲時互市”,以其所余,易彼所鮮,與匈奴向烏桓強制收稅完全不同,大多數(shù)時候是漢朝政府給予的要遠遠大于烏桓用于交換的畜牧產(chǎn)品。相對來說,匈奴的民族政策主要是靠武力征服,態(tài)度強硬,而漢政府則從一開始也未向烏桓征稅,而是通過經(jīng)濟扶助、政治管理及對烏桓上層封王、賜爵等政治手段使其歸附。二者有明顯的差別。
四、二世紀后匈奴與烏桓的關系
烏桓與南匈奴都服從漢政府后,相對于與漢的關系,烏桓與匈奴的關系不再那么緊密。二世紀起,各地烏桓基本處于各自為政、各自為戰(zhàn)的狀態(tài),不再作為整體與漢、匈奴發(fā)生關系。隨著漢與南匈奴關系出現(xiàn)變化,各地烏桓則或與匈奴聯(lián)合攻漢,或與漢聯(lián)合攻打匈奴。
109年夏,漁陽烏桓與右北平胡千余寇代郡、上谷。秋,雁門烏桓率眾王無何允與鮮卑大人丘倫等,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七千騎寇五原,與太守戰(zhàn)于九原高渠谷,漢兵大敗,殺郡長吏。漢遣兵擊破之。無何乞降,鮮卑走還塞外。是后烏桓稍復親附,拜其大人戎朱廆為親漢都尉。140年,烏桓大人阿堅、羌渠等與南匈奴左部句龍吾斯反叛,使匈奴中郎將張耽擊破斬之,余眾悉降?;傅塾缐壑?,朔方烏桓與休著屠各并叛,中郎將張奐擊平之。166年,烏桓復與鮮卑及南匈奴諸部寇緣邊九郡,俱反,張奐討之,匈奴、烏桓聞張奐至,相率還降,鮮卑皆出塞去。
靈帝初,烏桓大人上谷有難樓者,眾九千余落,遼西有丘力居者,眾五千余落,皆自稱王;又遼東蘇仆延,眾千余落,自稱峭王;右北平烏延,眾八百余落,自稱汗魯:并勇健而多計策。187年(中平四年),前中山太守張純叛,入丘力居眾中,自號彌天安定王,遂為諸郡烏桓元帥,寇掠青、徐、幽、冀四州。188年,以劉虞為幽州牧,虞購募斬純首,北州乃定。
以上史實說明烏桓處于漢、匈奴兩強大政權之間,或役屬于匈奴,或附屬于漢。“烏桓沒有建立過獨立的國家”,[10](P.5)只是作為一個重要族體被強政權控制和利用。這是因為烏桓的活動范圍正好是匈奴與中原郡塞的過渡帶,匈奴始終未放棄對烏桓的羈縻和役屬,漢也同樣想方設法爭取之為己所用。隨著南匈奴相當一部分成為漢朝統(tǒng)治下的少數(shù)民族,對烏桓再無任何威懾力和號召力后,匈奴與烏桓的關系逐漸淡化,烏桓也漸漸淡出史書的視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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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遠繆侯鄭吉,以校尉光祿大夫將兵迎日逐王降,又破車師,侯,七百九十戶。光亡后永吉曾孫紹封,王莽敗,絕
歸德靖侯先賢拈,以匈奴單于從兄日逐王降侯,二千二百五十戶。 富昌諷襄霸永平十四年,坐罪免
信成侯王定,以匈奴烏桓單于子率眾降侯,一千六百戶。坐削一百五戶,廣漢亡后楊以定孫紹
義陽侯厲溫敦,以匈奴呼連累單丁率眾侯,一千五百戶。后坐子謀反,削爵為關內侯。(《文獻通考》卷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