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議論是一種評析、論理的表述法。
一篇或一段完整的議論,通常由論點、論據(jù)和論證三要素組成。
議論分兩大類,即“立論”和“駁論”。
立論稱“證明”式文章,駁論稱“反駁”式文章。在說理性的文章中,議論是一種主要的行文方式,它要求論點明確、論據(jù)成分、論據(jù)周密。在記敘文中,議論是由敘述和描寫引發(fā)出的對事物的感想、認識和評價,是在關鍵處的畫龍點睛之筆。但不宜多用、濫用。
議論文三要素:論點 論據(jù) 論證. 議論方式:立論和駁論。二、分類1、舉例論證:舉例論證法就是選擇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事例作為論據(jù),證明論點。
2、道理/引用論證:用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如馬列主義經典著作的精辟見解,以及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
3、對比論證:拿正反兩方面的論點或論據(jù)作對比并在對比中證明論點。
4、比喻論證:用人們熟知的事物作比喻來證明論點。
5、象征論證:用物體象征來證明論點。
6、歸納論證法:歸納論證法是通過綜合若干個別事例,概括它們的共通點,從而推斷出一個反映普遍規(guī)律的論點的方法。
7、演繹論證法:根據(jù)一般的原理,推斷出個別的結論,可以加強 文章的邏輯和說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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