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一道題,出處為javaeye的某貼——這世界就是這樣,有些人喜歡制造問題,有人喜歡解決問題。制造問題的人為解決問題的人帶來就業(yè)機會……
為什么第一個alert為undefined,而第二個為true。這問題也可以延伸為——alert(b)時怎么就會找外部的b,而alert(a)時就不會往外面找?! 我們都明白局部變量的優(yōu)先級大于全局變量,或者說內圍作用域的變量的優(yōu)先級比外圍的高。當JS引擎在當前作用域找不到此變量時,它就往外圍的作用域找。不過,在這之前,有一個嚴肅的問題是,究竟當前作用域存不存在這個變量。像javascript這樣的解釋型語言,基本分為兩個階段,編譯期(下面為符合大多數(shù)語言的稱呼習慣,改叫預編譯)與運行期。在預編譯階段,它是用函數(shù)來劃分作用域,然后逐層為其以 var 聲明的變量(下略稱為var變量)與函數(shù)定義開辟內存空間,再然后對var變量進行特殊處理,統(tǒng)統(tǒng)賦初始值為undefined,如下圖: 由上圖,我們便可以推知,當前網(wǎng)頁擁有兩個a,一個b,一個test函數(shù)。如果在運行期用到除此以外的東東,如c函數(shù)或d變量啦,就會報未定義錯誤(用eval等非正常手段生成變量與函數(shù)的情況除外),此外,它們最多出現(xiàn)未賦值警告。 javascript的運行期是在為var變量與函數(shù)定義分配空間后立即執(zhí)行,并且是逐行往下執(zhí)行的。
作為對比,我們改寫一下例子:
這時在test函數(shù)的作用域內,b也被聲明了。 掌握預編譯為var變量與函數(shù)定義分配空間這一事實后,許多問題就迎刃而解。我們看犀牛書上的一個例子。
答案呼之欲出! 我們來看更復雜的例子。
這個問題的難點在于,運行期時,又生成一同名變量,它是附著于Object.prototype,究竟哪一個距離F()的作用域近一些呢?!測試結果是var test。于是我們有了下圖: 于是我們明白了,原來定義在函數(shù)外面的var變量并不位于window作用域的下一層。 我們繼續(xù)加深難度。
報未定義錯誤,因為預編譯期時沒有符合要求的var變量,而在運行期時,和它同名的變量在調用時(第2行)也尚未建立起來! 如果這樣呢?!
估計有很多人猜是bbb,其實是ccc!有人就不解了,不是對象的屬性的優(yōu)先級比其原型屬性的優(yōu)先級高嗎??? 無錯,的確如此,不過對象的屬性是這樣定義的:
Object.test = “XXX”這樣定義,為類屬性,或稱靜態(tài)屬性。類屬性優(yōu)先級都是比實例屬性低的
通過這圖也教育我們,一定要用局部變量啊,要不,一層層往上爬,效率是多么低啊。另外,這圖也告訴我們,window是一個多么高級的存在啊(微軟最愛聽),Object都比它低一等,更別提什么繼承問題啦?。ㄔ贔F與IE中)
搞定這個我們看最難的一題。類屬性,實例屬性,原型屬性,極晚綁定的屬性都考到了!不過實例屬性與類屬性已超出本文的討論范圍,恕不討論了。這些也不太難,很容易google到的,自己google吧。
藍色理想的人說這題出得不好,有錯。我說,有錯才好,這樣才能考出水平!十秒內做出正確答案,說明學會了。 答案: 最后歸納一下,JS引擎有兩個設置變量的機會。第一次在預編譯時期,所有var變量會分配到各自的作用域中,值一律為undefined。第二次在運行期,由于是逐行執(zhí)行,因此是可變的。我們可以通過eval與Function動態(tài)生成新的變量,它們的作用域都是可制定的,其他賦值語句,只是把變量固定于頂層作用域(window)中,或是僅僅是重新賦值。我們也可以用delete來刪除對象的屬性,迫使其往外走同名變量。with閉包會在其引用的對象的屬性被刪除后,在閉包的外圍尋找與此屬性同名的變量。有關with閉包請看我另一篇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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