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龍4歲了,是個活潑可愛的孩子,很聰明很外向。但是媽媽近期發(fā)現(xiàn)龍龍的注意力難以集中,給他講故事,不到3分鐘,他的注意力就轉開了。老師也常反應孩子上課不集中,分散精力。 在這個變化萬千的世界上,有許多是孩子們未曾見過和未曾聽說過的新鮮事物,以其獨特的魅力吸引著好奇心強的孩子,引起他們的極大關注。因此,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孩子的好奇心來培養(yǎng)注意力。 (一)充分利用孩子的好奇心 許多實例證明,強烈、新奇、富于運動變化的物體最能吸引孩子的注意。會唱歌的生日蛋糕,會跳的小青蛙,會自己走路的小娃娃,等玩具調動了孩子們的好奇心,讓孩子集中注意力去觀察、擺弄。家長可以給孩子買一些類似的玩具,用來訓練他集中注意力。特別是0~3歲的孩子,采取這種方法是最理想、最有效的。另外,還可以把孩子帶到新的環(huán)境中去玩。比如帶小孩逛公園,讓他看一些以前未曾見過的花草、造型各異的建筑及其他引人入勝的景觀。帶孩子到動物園去看一些有趣的動物等等,利用孩子對新事物的好奇心去培養(yǎng)注意力。 (二)把培養(yǎng)孩子的興趣與注意力結合起來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不管誰在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時,總會很投入、很專心,孩子也是如此。如果兒童在入學前接觸的書本知識太多,走進課堂后發(fā)現(xiàn)老師講授的都是自己屢見不鮮、耳熟能詳?shù)臇|西,那么,大多數(shù)兒童都會不由自主地精神溜號兒,東張西望,做小動作。在生活中你常常會看到一些孩子按家長的要求做某些事的時候,總是應付式或心不在焉,而在做他感興趣的事情時,卻能全神貫注、專心意義。對幼兒來說,他的注意力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受其興趣和情緒的控制。因此,我們應該注意把培養(yǎng)孩子廣泛的興趣與培養(yǎng)注意力結合起來。 培養(yǎng)孩子的興趣,要采取誘導的方式去激發(fā)。比如培養(yǎng)孩子識字的興趣,你可以利用孩子喜歡故事的特點,給小孩子買一些有文字提示的圖畫故事書。讓小孩子一邊聽故事一邊看書,并且告訴孩子這些好聽的故事都是用書中的文字編寫的,引發(fā)孩子識字的興趣,然后認一些簡單的象形字,從而使孩子的注意力在有趣的識字活動中得到培養(yǎng)。 興趣是產(chǎn)生和保持注意力的主要條件。孩子對事物的興趣越濃,其穩(wěn)定、集中的注意力越容易形成。所以家長應注意培養(yǎng)孩子廣泛的興趣,并以此為媒介來培養(yǎng)孩子的注意力。 (三)在游戲中訓練孩子的專注力 前蘇聯(lián)心理學家曾做過這樣一個實驗:讓幼兒在游戲和單純完成任務兩種不同的活動方式下,將各種顏色的紙分裝在與之同色的盒子里,觀察孩子注意力集中的時間。實驗結果發(fā)現(xiàn),在游戲中4歲幼兒可以持續(xù)進行22分鐘,6歲幼兒可堅持71分鐘,而且分放紙條的數(shù)量比單純完成任務時多50%。在單純完成任務的形式下,4歲幼兒只能堅持17分鐘,6歲幼兒只能堅持62分鐘。實驗結果表明,孩子在游戲活動中,其注意力集中程度和穩(wěn)定性較強。因此,我們可以讓孩子多開展游戲活動,在游戲中培養(yǎng)嬰幼兒的專注力。 游戲活動方法很多,比如傳統(tǒng)游戲讓孩子“找回不見的玩具”便是一種簡單易行培養(yǎng)孩子專注力的游戲方法。其具體作法是:家長與孩子一同取出幾件玩具擺放在桌上,并教孩子清點玩具的數(shù)量,讓孩子說出玩具的名稱,記住玩具的種類。然后,趁孩子不注意的時候,拿走其中的某樣或幾種玩具。問孩子:“什么東西不見了?”讓孩子集中注意力去回想、查看、尋找,這種訓練方法簡單、靈活而實用。家長還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選擇其他類似的游戲方法。 游戲是嬰幼兒喜愛的活動,它能引發(fā)孩子的興趣,使孩子心情愉快。家長應該有選擇性地與孩子一同開展游戲活動,并在活動中有意識地培養(yǎng)孩子的專注力。 (四)讓孩子明確活動目的,自覺集中注意力 孩子對活動的目的意義理解得越深刻,完成任務的愿望就越強烈,在活動過程中,注意力就越集中,注意力維持的時間也就越長。 比如:一個平時寫字總是拖拖拉拉、漫不經(jīng)心的孩子,如果你許諾他認真寫字,按時完成任務之后就送一件他一直想得到的禮物,他一定會放下心來,集中注意力認真地寫字。 在日常生活中,家長還可以訓練孩子帶著目的去自覺地集中和轉移注意力。如問孩子: “媽媽的衣服哪兒去了”、“桌上的玩具少了沒有”,或是叫孩子畫張畫送給媽媽做生日禮物等等,這樣有目的地引導嬰幼兒學會有意注意,可讓他逐步養(yǎng)成圍繞目標、自覺集中注意力的習慣。 當然,培養(yǎng)兒童專注力的方法有很多,其具體實施方法也不盡相同。家長可根據(jù)孩子專注力發(fā)展的特點,采取適當?shù)姆椒?,有計劃、有目的地訓練和培養(yǎng)孩子的專注力。只要你采取科學的方法和態(tài)度,努力去做,一定會取得成功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