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zhí)行《學校安全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賴楚生(校長) 副組長: 王樹生 李建武 林朝陽 李卓彬 劉森海 成 員:各班班主任、內宿管理教師、門衛(wèi)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fā)安全事故,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fā)安全事故的處理、監(jiān)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值日人員,門衛(wèi)值崗,值班人員內宿內膳,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發(fā)生交通事故,由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y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并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值日人員應注意各個樓梯口的安全情況。若學生發(fā)生擁擠踩傷事件,應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y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安全監(jiān)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上報級行政領導,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y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校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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