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的話 機動車在為現(xiàn)代人的生活、工作和出行帶來方便、舒適和高效的同時,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道路交通事故頻發(fā),給受害人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肉體痛苦,也給肇事人造成了沉重的經濟負擔,甚至面臨著被扣分、拘留、吊銷駕駛證,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如交通肇事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險。 我認為,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復雜,涉及人、車、路等多方面因素。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水平、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交通出行環(huán)境、道路交通規(guī)劃的合理程度以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是否完善等因素,直接決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頻率。 2009年6月15日,世界衛(wèi)生組織發(fā)布首份《道路安全全球現(xiàn)狀報告》,稱全球每年有至少127萬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46%的為摩托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 世界衛(wèi)生組織指出:世界各國在如何保護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的安全方面取得進展,但對道路弱勢群體的安全需求沒有得到滿足。 世界衛(wèi)生組織呼吁:對道路弱勢群體應給予更多的關注,強調如果能認真執(zhí)行一些交通安全干預措施,每年就可以挽救數(shù)十萬的生命。 據(jù)世界衛(wèi)生組織統(tǒng)計,全球90%的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在低收入國家,而這些國家擁有的車輛全球車輛的一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最高的是非洲和東地中海地區(qū)。 世界衛(wèi)生組織報告指出:許多國家交通法的制定不夠完善。目前,全球只有15%的國家制定了全面針對五大類道路安全問題的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這五大類包括:城區(qū)限速、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限制、摩托車駕駛人和乘車人必須佩帶頭盔、汽車內所有人必須系安全帶、汽車內安裝兒童座椅等安全防護設施。 如果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不加以改善,到2030年,全球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將達到240萬人。 中國汽車保有量約占世界汽車總量的3%(目前我國汽車保有量超過3000萬輛(北京已接近400萬輛),還有6000多萬輛摩托車,1000多萬輛農用車以及800多萬輛運輸用拖拉機,總數(shù)達1億多)。 中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占世界交通事故死亡總數(shù)的16%,2001年起,交通事故中的年死亡人數(shù)首次突破10萬人(官方正式公布要少些),穩(wěn)居世界第一位。 交通事故被稱為“柏油路上的戰(zhàn)爭”、“文明世界的第一大公害”,交通事故不僅使受害人受到了傷殘死的危害,也使肇事人遭受了經濟上甚至刑事上的處罰,同時給受害人家屬帶來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已經成為重要的社會問題,值得我們思考與研究。 超速行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是我國交通事故頻發(fā)的“罪魁禍首”。 基本概念 什么是道路? 公路:根據(jù)《公路法》的規(guī)定,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網中的地位,分為國道、省道、縣道和鄉(xiāng)道。包括陸面道路和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城市道路:根據(jù)《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車輛、行人通行,具備一定技術條件的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 屬于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道路。如廠礦道路、機場道路、港區(qū)道路等,凡是社會機動車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進行管理。 公共停車場:指在規(guī)劃的道路用地范圍內專門劃設出供車輛停放的車輛集散地,是道路系統(tǒng)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什么不是道路? 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定義的“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如礦區(qū)、廠區(qū)、林區(qū)、農場等單位自建的不通行社會車輛的專用道路、鄉(xiāng)間小道、田野機耕道、城市樓群或排房之間的甬道以及機關、學校、住宅小區(qū)內的甬道等均不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的道路范疇。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廣義的交通事故包括火車、輪船、飛機及汽車四種交通工具所造成的事故,其原因既有人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事故,以及意外的無法預見的原因和機械故障引起的事故是非違章行為所引起的事故。在交通事故中以汽車的道路交通事故最為嚴重。在廣義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自然災害、意外情況、自然條件的作用不容忽視。 狹義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物損失的交通事故。表現(xiàn)形式為: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起火。構成要素為:必須有一方為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道路上、至少有一方車輛是在通行中,當事人必須有過錯,有損害后果,具有交通性質。一般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在狹義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絕大部分都是當事人主觀原因造成的,但不利的自然條件卻常常是產生事故的誘因。 因此,凡車輛在道路上通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人、畜傷亡和車、物損失的交通事件,均稱為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構成條件: (1)道路交通事故應限于車輛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件。也就是說,必須有一方為車輛,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而飛機、輪船、火車與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與行人之間在行走中發(fā)生碰撞就不能算是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必須發(fā)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guī)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發(fā)生的事故不適用道路事故的有關規(guī)定。如水上交通、空中交通、軌道交通等。 (3)道路交通事故必須有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損害后果發(fā)生,這種后果不包括間接的損害后果,且為物質損失。如果沒有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損害后果的發(fā)生,就不能形成交通事故。因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沒有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事故不在其調整的范圍內。例如,僅造成了精神損失的交通事故。 (4)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主觀心理狀態(tài)是因為過錯或者意外,不能為故意行為。這是因為事故本身包含非故意的要求,如果為故意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就將構成犯罪,不適用交通事故處理。例如常說的“碰瓷”,如遇到此類情況,應向公安部門報案。 交通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者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千元;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什么是機動車、非機動車? 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軌道內運行的火車、城市軌道列車、地鐵列車等不屬于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車輛范圍。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機動車包括了各種汽車、無軌電車、電瓶車、摩托車、農用運輸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輪式拖拉機車組、手扶拖拉機車組、手扶拖拉機變形運輸機以及被牽引的半掛車和全掛車等。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非機動車包括了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電動自行車等。 什么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為根據(jù),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一種法律文書。按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也是當事人就民事?lián)p害賠償問題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證據(jù)。與原來的區(qū)別是,認定書名稱中取消了“責任” 兩字。這是因為,事故認定中所指的責任,與民事賠償中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刑事或者行政責任,不是一個概念,取消這兩個字是為了避免混淆,同時也更加明確了認定書的性質——屬于證據(jù)的一種。 認定書為證據(jù)之一種,這種性質決定了該認定書不具有行政可訴性,不服認定書的結論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也決定了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該和其他證據(jù)一樣進行審查,如有其他證據(jù)足以推翻該認定書時,法院無需經過重新認定即可不予采信,因此認定書又不同于鑒定結論。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huán)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情況。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什么是酒后駕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guī)定,對酒后駕車者根據(jù)規(guī)定實施上限處罰,對醉酒駕車者一律實施拘留。同時,突擊行動要求,對醉酒駕車的駕駛人依法約束時,民警必須采取保護措施,防止駕駛人發(fā)生意外,在對個別醉酒滋事者實施措施后,可交由治安處理。 什么是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是為了科學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種形式的損害造成身體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和心理障礙,進而導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的喪失程度,為了解決社會生活實踐中的不同需求,各政府部門或行業(yè)組織先后制定了多種不同的傷殘評定標準,有的屬于國家標準,有的屬于行業(yè)標準或者部門標準。標準不同,傷殘評定的名稱也不同,可謂紛呈多彩。 傷殘程度評定結果的高低嚴重影響著受害人的民事權利救濟,特別是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傷殘鑒定結論對案件的定性、賠償數(shù)額的多少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由于使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導致同樣的傷殘程度,卻得出級別差異較大鑒定結論,致使案件的賠償數(shù)額出現(xiàn)很大的懸殊,這不僅損害了受害人的權益,而且也影響了法律的統(tǒng)一性、公正性和嚴肅性。 我國人身傷殘鑒定大致有以下幾種:刑事傷害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鑒定、人身保險傷殘鑒定、醫(yī)療事故傷殘鑒定、殘疾人殘疾程度評定、其他意外傷害傷殘鑒定等。 第一講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明確肇事人是誰?受害人是誰?保險公司是誰?是否參加交強險?有無商業(yè)險? 當事人根據(jù)交警部門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或全部責任),確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 律師提示: 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當采取積極、合理的搶救措施、及時報警、保護現(xiàn)場、通知保險公司,以免因延誤時間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無法認定或難以認定,并在事故發(fā)生地就近的醫(yī)院對受害人進行搶救,以免延誤最佳治療時機。 作為受害人,應當?shù)浇痪块T調取機動車駕駛人、車主和保險公司的基本信息,準確確定被告和第三人,為傷殘鑒定和賠償做準備。 第二講 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y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wěn)定的時期。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向有傷殘鑒定資質的法醫(yī)中心申請,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鑒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并發(fā)癥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可以在訴前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傷殘傷殘。 律師提示: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損傷程度不一、身體素質不一,導致受害人恢復狀況有快有慢,住院時間有長有短。受害人申請傷殘鑒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術的,一般需要病情相對穩(wěn)定或做完二次手術。 受害人需要定殘的,應當在三個月之后提出,由律師事務所委托有傷殘鑒定資質的法醫(yī)中心鑒定。 第三講 一部分當事人在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傷殘鑒定時,往往由于鑒定材料不齊全、鑒定時機不成熟,而導致無法做傷殘鑒定。 當事人做傷殘鑒定應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學生證、軍官證、士兵證或駕駛證也可)、診斷證明書、加蓋院章的住院病歷(如:住院首頁、入院記錄和出院小結等)及所有頭顱CT或磁共振檢查報告單(搶救當時第一張及最近復查的CT報告單)。 律師提示: 帶齊鑒定材料至關重要,是做傷殘鑒定的前提,法醫(yī)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個工作日內出具傷殘鑒定結論書。 如果法醫(yī)中心認為不構成殘疾或不構成較高等級的殘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醫(yī)中心,代理人不應輕言放棄、“在一棵歪脖樹上吊死”。 代理人必須充分重視傷殘鑒定的重要性,傷殘鑒定結論作為一項重要的證據(jù),無論是協(xié)商解決還是訴諸法律,是主張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重要依據(jù)。 代理人應當掌握一些司法鑒定常識,熟悉司法鑒定工作的原則、依據(jù)、流程、收費標準和技巧,從“打官司就是打關系”的思想轉變?yōu)椤按蚬偎揪褪谴蜃C據(jù)”,讓證據(jù)說話,讓法律說話,而不是無所事事、盲目樂觀。 有關司法鑒定知識的闡述,請參閱筆者寫的《律師應掌握點司法鑒定知識》和《醫(yī)療糾紛訴訟的關鍵在司法鑒定》等文章。 第四講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交警部門委托公安機關鑒定機構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當事人據(jù)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05年10月1日實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第七條明確規(guī)定:“偵查機關根據(jù)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yè)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font> 《決定》對爭議已久的司法鑒定管理問題做出了界定和規(guī)定,厘清了因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導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鑒定各自為政、管理混亂的痼疾,為司法鑒定走向法治化、規(guī)范化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 《決定》明確規(guī)定“偵查機關根據(jù)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yè)務”,但是,個別交警部門出于某種利益的考慮或法律知識的欠缺,仍然置國家的法律于不顧,讓當事人到公安機關鑒定機構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由于其不具備鑒定資質,導致敗訴的判例已被媒體曝光,并飽受質疑。 2006年6月1日,華夏時報發(fā)表的《北京公安局法醫(yī)鑒定中心涉嫌違法做鑒定謀利》一文,值得深思和警醒。 律師提示: 對于訴前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由律師事務所代理,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法醫(yī)中心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接受委托的鑒定機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等國家標準,對當事人的傷殘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代理人領取傷殘鑒定結論后,根據(jù)傷殘等級與肇事人、車主或保險公司進行調解或逕行訴訟。傷殘鑒定結論由代理人(如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或律師事務所)領取。 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或補充鑒定,相關鑒定費用(如會診費、鑒定費)由異議方交納,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28家鑒定機構。 第五講 傷殘鑒定結論關系到賠償數(shù)額,對提起訴訟至關重要。如果能夠定上殘,則意味著數(shù)額不菲的賠償;如果定不上殘,則進入訴訟程序的意義不大,受害人除了支付訴訟費外,還要承擔鑒定費和律師費. 據(jù)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統(tǒng)計局、國家統(tǒng)計局北京調查總隊發(fā)布的《北京市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顯示:2008年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2008年北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747元。 ...... 受害人為一級傷殘(賠償系數(shù)為10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鎮(zhèn)戶口的,則殘疾賠償金為494500元(24725元X20年X100%);如果受害人是農村戶口的,則殘疾賠償金為214940元(10747元X20年X100%)。 律師提示: 傷殘鑒定共分為十級,最輕的為十級傷殘,最重的為一級傷殘。 傷殘鑒定賠償年限為20年,如果受害人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每超過一歲,則減去一年;受害人年滿75周歲的,則賠償年限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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