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化:古代選官的九品中正制度 九品中正制度,又稱九品官人法、門閥制度,是盛行于魏晉南北朝時期主要的選官制度。這種選官制度,實際是兩漢察舉制度的一種延續(xù)和發(fā)展,或者說是察舉制的另一種表現(xiàn)形式。這種新的選官制度是由魏文帝曹丕時的吏部尚書陳群創(chuàng)議的。魏文帝曹丕為了拉攏士族而采納陳群的意見。 東漢初期,由于土地兼并,產生了不少大地主。這些大地主憑借雄厚的財力,上參朝政,下凌鄉(xiāng)里,累世相承,人丁興旺。到了東漢時期,儼然成為一支不可輕視的政治力量,被稱為世家大族。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到了東漢末年,已為門閥世族所操縱和利用,他們左右了當時的鄉(xiāng)閭輿論,使察舉滋生了種種腐敗的現(xiàn)象,與要求參與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識分子產生了尖銳的矛盾,在如何選官的問題上斗爭激烈。 九品中正制就是在這種背景形勢下產生的。開九品中正制先導的是曹操唯才是舉的主張。曹操曾三次發(fā)布求才令,他明確指出,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是“高才異質”,只要有“治國用兵之術”,就要起用他們來治理國家,來帶兵打仗。這無疑是對當時強調德治和仁孝的儒家思想的一次大沖擊,也是對當時用人標準的一次大糾正。指導思想的改變,引來了“猛將如云,謀臣如雨”的盛況,逐漸改變了東漢以來由門閥世族主持鄉(xiāng)閭評議和控制選舉局面的形勢,從而為建立新的選舉制度創(chuàng)造了條件。 曹操當政時,許多世家大族認為曹氏出身卑微,不堪合作。曹丕篡漢建魏,擔心世家大族懷有異心,對他們加以有待,唯恐不周到。這時,世家大族的代表人物陳群,乘機向曹丕提出實行九品中正制度的方案,曹丕自然不好阻攔。 曹操死后,曹丕于延康元年 (220年)采納陳群的創(chuàng)議。這樣就把曹操“唯才是舉”的方針制度化了,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晉南北朝時期主要的選官制度。但當時察舉尚未完全廢除。 九品中正制從內容上說主要有三條。一、設置中正這是九品中正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所謂中正,就是掌管對某一地區(qū)人物進品評的負責人,也咄咄怪事中正官。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州設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數(shù)郡人物之品評,各郡則另設小中正官。中正官最初由各郡長官推舉產生,晉以后,改由朝庭三公中的司徒選授。其中郡的小中正官可由州中的大中正官推舉,但仍需經(jīng)司徒任命。在一般情況下,州郡的大小中正官是由司徒舉薦的現(xiàn)任中央官員兼任,有時,司徒或吏部沿書還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這是為了保證中央對選舉的直接控制,避免他人對中正事務的干擾。大小中正官還都有名為“訪問”的屬員。二、品第人物這是中正官的主要職責。中正官負責品評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品評主要有三個內容:一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輩的資歷仕宦情況和爵位高低等。這些材料被稱為簿世或簿閥,是中正官必須詳細掌握的;二行狀,即個人品行才能的總評,相當于現(xiàn)在的品德評語。當時的總評一般都很簡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優(yōu)能少”等;三定品,即確定品級。定品原則上依據(jù)的是行狀,家世只作參考。但晉以后完全以家世來定品級。出身寒門者行狀評語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門者行狀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就行成了當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內容就是選擇“賢有識鑒”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縣的大小中正官,負責察訪本州、郡、縣散處在各地的士人,綜合德才、門第定出“品”和“狀”,供吏部選官參考。所謂“品”,就是綜合士人德才、門第(家世官位高低)所評定的等級,共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但類別卻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品為上品;一品為虛設,無人能達到;四品至五品為中品;五至九品為下品)三類。在德才與門第中,定品時一般依據(jù)后者,叫“計資定品”。所謂“狀”,乃是中正官對士人德才的評語,一般只有一兩句話,如“天才英博,亮拔不群”、“德優(yōu)能少”等,這是對東漢后期名士品評人物的制度化。 陳群九品中正制的實施,實際上是和曹操“唯才是舉”的思想南轅北轍的。設立九品中正制,就是為了緩和中央政府與世家大族的矛盾,以求得世家大族對曹丕代漢稱帝的支持。曹氏父子為了建立統(tǒng)一的中央集權政府,在選官制度改革問題上,之前“唯才是舉”的措施對世家大族勢力造成了不少抑制、打擊,然而世家大族勢力不斷膨脹發(fā)展的客觀形勢又使曹魏不得不予以正視,只好轉而與世家大族達成妥協(xié),設置由中央委任的中正官去掌握地方選舉,而中正官又都由世家大族出身的大官兼任,這樣,世族滲透進選舉,中央政權權和世族勢力在選拔人才這個問題上,矛盾開始緩和,士族開始逐漸壟斷大權。 曹丕采納九品中正制的建議,除了為爭取世家大族的支持外,很大程度上也是九品中正制本身的確有其可采之處。九品中正制剛設立之初,除了照顧世家大族的利益外,也的確包含了“唯才是舉”的精神,選舉人才時品狀并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選賢任能以更好的維護其統(tǒng)治的作用。 前夕即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它上承兩漢察舉制,下啟隋唐之科舉,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國封建社會三大選官制度之一,從曹魏始至隋唐科舉的確立,這其間約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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