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報道,8月27日中午12點多,江蘇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石莊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一輛大巴車在石莊鎮(zhèn)西邊的張黃立交橋上,撞倒一名騎三輪車的老人后逃逸,石莊中隊民警立即展開調查。 警方隨即找到了被撞老人,這位姓石的老太太家住石莊鎮(zhèn)閘口村十三組,經過醫(yī)生診斷,老人頭部有輕微傷,在石莊醫(yī)院留院觀察。面對警方調查,老人一口咬定撞倒她的大巴車,是南通汽運集團飛鶴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區(qū)和石莊鎮(zhèn)之間的班車,車牌號是蘇F29171。接到警方通知,8月27日下午3點
可在交警調查時,殷紅彬所述與石老太太反映的情況卻完全相反。殷紅彬告訴民警,8月27日中午12點34分,他的車開下張黃立交橋時,發(fā)現前方有輛三輪車橫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壓在車下,于是他靠邊停車,下去攙扶老人。他的話得到了同車乘務員郁維貞的證明,攙扶起那位老人后,老人還感謝他們做了好事。 殷紅彬告訴民警,后來因為考慮到班車要誤點,他將老人交給一位剛好經過現場的村民,就開車離開了。當時,這位村民想攔下他,懷疑是他的車撞了老人。 對于當事人雙方完全相反的說法,警方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警方發(fā)現,由于飛鶴快客公司的大巴車都安裝了車輛監(jiān)控系統(tǒng),能夠實時記錄車輛前方和內部情況。通過調閱監(jiān)控錄像,警方發(fā)現,正如殷紅彬所述,班車在中午12點34分左右駛上了張黃立交橋,當車輛開始下橋時,前方道路上出現了一個黑點,隨著車輛慢慢靠近,可以看到是一輛三輪車橫躺在路當中,隱約能認出摔倒老人的一條腿。 殷紅彬說,他靠邊停車后,讓乘客留在車上,自己和乘務員兩人下車幫助老人。記者輾轉聯系到一位當時在車上的乘客,他也證實了殷紅彬是下車救人。目前,石莊交巡警中隊還在調查老人摔倒的真實情況,而殷紅彬和乘務員郁維貞因為及時停車救人,受到了大家的肯定。 ■以案說法
老太或涉嫌誣告陷害罪 本是助人為樂,卻被受助人反咬一口誣陷為肇事者。對于石老太的這種行為,有律師認為其行為或將涉嫌誣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對誣告陷害罪作出了定義,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石老太其家屬報案時稱,大巴司機是撞了人后逃逸,根據《刑法》規(guī)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即可追究刑事責任?!鄙虾=鹉苈蓭熓聞账蓭熢牢妮x認為,石老太及其家屬明顯存在捏造事實的行為。 岳文輝律師解釋說,從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上來說,首先必須是捏造犯罪事實,所捏造的犯罪事實,足以引起司法機關進行偵查并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責任;其次,必須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fā)。石老太及其兒子都撥打了報警電話;再次,必須有特定的對象,石老太明確報出了大巴車的車號,足以讓司法機關確認對象。岳文輝律師認為,從犯罪要件的構成上來看,石老太的行為均已滿足。 岳文輝律師表示,只要行為人實施了誣告陷害的行為,是否實現了其目的即他人是否已受到刑事追究,則不影響本罪成立。 在岳文輝律師看來,石老太的這種行為是對人們助人為樂情感的一種極大傷害,拷問著我們整個社會的誠信和道德?!靶谭ㄖ幸?guī)定誣告陷害情節(jié)嚴重才追究,我認為石老太的行為完全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其社會影響相當惡劣。如果誣告可以不負任何責任的話,那么今后會有更多人去觸碰人們的情感底線,從而達到自己個人的某種目的。”本報記者劉棟 揚善必先懲惡 鈕懌 天津許云鶴案正在二審中,南通街頭又出現了相似的一幕。所幸,公交車上安裝的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記錄下了現場,證明了公交車司機殷紅彬的清白。 自5年前南京彭宇案之后,類似事件不斷約束公眾的善心。在“世風日下”的悲嘆中,越來越多的人們掙扎于對“訛人”的恐懼和對“助人”的向往之間。熱血漸漸凝凍之時,我們應當重新張揚一個道理:揚善必先懲惡。 我們的法律支持“懲惡”?!睹穹ㄍ▌t》第101條、134條賦予個人以侵害名譽權之名要求道歉和賠償的權利,《刑法》第243條則賦予司法機關懲治惡者的權力。但我們常常缺少以法律維護社會正義風氣的決心———同類事件中,無論是當事人,還是司法機構,罕見撥開迷霧、追求真相、懲惡揚善的堅持。 如皋一案可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司法機關會不會進一步追究撒謊構陷者的法律責任?我們難以斷言。但我們真誠地希望,司法能夠以法律的尊嚴凈化人性的惡,能夠以法律的威懾力維系人們最起碼的道德感。 攝像頭救下了殷紅彬;但我們卻不能指望攝像頭拯救道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