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學校應急體系管理工作制度2011-06-08 10:53:16| 分類: 校園安全資料 | 標簽: |字號大中小 訂閱 本文引用自周作琳《學校應急體系管理工作制度》
邵莊初級中學 學校應急體系管理工作制度 一、學習會議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應急管理工作例會,會議內容為學習文件、查找隱患、制定措施、明確任務。 2、應急管理工作例會要與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工作總結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上級指示要求和法規(guī)、制度緊密結合,與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緊密結合,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 3、特殊情況下,如國家舉辦重大政治活動、單位出現嚴重事故隱患和案件苗頭時,要隨時召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具體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 二、值班值巡制度 1、對微機室、財務室等重點部位進行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對在校園內走動的可疑人員要進行盤查詢問,及時發(fā)現制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3、嚴格執(zhí)行巡查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嚴禁工作時間喝酒、睡覺、串崗。 4、要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及時向政教處匯報巡查情況。 5、巡查人員要做到儀表整潔、姿態(tài)良好、服從領導、愛崗敬業(yè)、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務。 6、對敷衍了事,違反紀律,甚至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予以嚴肅處理。 三、信息上報制度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fā)生或接到突發(fā)安全事故后,必須及時向公安、交警、衛(wèi)生、消防等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qū)域,保衛(wèi)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fā)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接到突發(fā)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轄區(qū)街道辦事處匯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學校應急值班制度 “應急工作進學校”是提高政府風險防范能力的基礎工程之一,是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舉措。為貫徹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值班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工作的穩(wěn)定,有效地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為全體師生創(chuàng)造一個“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1、應急值班領導成員要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識,按照學校的安全預案和應急方案、值日工作制度,堅守崗位,貫徹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嚴守值班時間,到崗后要及時做好簽到、交接、了解學校情況,掌握相關信息等工作; 3、要按時巡視校園,處理值班期間的相關事務,發(fā)現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相關程序進行匯報或處置,結束時要做好值班的情況反饋; 4、應急值班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24小時的通信暢通無阻; 5、應急值班人員遵循首發(fā)處理為主,當事件發(fā)生或預見到可能發(fā)生時,按程序、按規(guī)定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揮,分組負責,反應及時,采取主動,加強合作,措施果斷,把事故減少至最低。 五、學校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1、學校應當堅持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隱患。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教體局安全辦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學校將發(fā)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guī)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逐級上報。 5、凡不按要求及規(guī)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增強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每月的第一周周一召開安全工作領導組成員會議,會議一般有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成員參加;如有必要請所有教師參加。每次會議都有中心議題。主要是分析排查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情況,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 2、每月分別召開一次門衛(wèi)和保安員工作人員會議,學習安全穩(wěn)定工作有關精神,聽取匯報,提出要求。每次會議都要形成書面記錄材料備查。 3、通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安全例會不留于形式,人人能發(fā)現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學校安全教育,應從實際出發(fā),根據教師和學生的不同特點和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有重點分層次地確定安全教育的目標和內容,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工作。 (一)、對學生的教育 1、教育目標 主要是讓學生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知道在校內、外的活動中可能發(fā)生的常見事故,掌握在危險情況下的避險方法,初步具備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2、教育內容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意識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guī)則,識別交通信號、標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車、乘船、乘機的知識,知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其他報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災類型和起火原因的簡單知識,養(yǎng)成不玩火、不抽煙、不隨便燃放煙花爆竹,不帶火種進山林等良好習慣,知道或火災報警方式。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辦法和在公共場所、山林火災中逃生的自救常識。 (4)食品衛(wèi)生教育。不吃腐爛食品,不隨便買零食,懂得簡單的食物中毒預防知識,知道醫(yī)療急救電話。 (5)簡單的體育運動安全知識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處置常見動植物傷害的簡單知識。 (8)飲水衛(wèi)生知識。 (9)預防常見病和傳染病的基本知識。 (10)紀律教育。要公眾或集體場合,聽從老師指揮,不亂走、亂跑、不擁擠打鬧。 (二)、對班主任及其他教職員工的培訓 1、教育目標 教育他們關心愛護學生,認真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并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guī)、規(guī)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學生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2、教育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qū)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學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并能有效告知學生,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 (5)食品衛(wèi)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并了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學生在勞動、體育、競賽、軍訓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學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學生、關心學生的師德教育。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學生健康心理的常識。 (三)、實施途徑 在實施中小學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fā)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交警、消防、衛(wèi)生、防疫、勞動、旅游、林業(yè)、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途徑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個星期一)。規(guī)定學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對師生進行教育和培訓。 2、周、班會和活動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請外來的專家開講座,搞模擬演練,看表演,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辦??取?/p> 3、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滲透教育。 4、學校將按上級規(guī)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提高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 八、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行政小組長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處理突發(fā)事件、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及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隱患及事故報告制度。各行政小組要經常排查所轄范圍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并做好定期上報工作。如出現突發(fā)性事故,值班人員或主管部門在能處理的情況下,及時處理好,并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領導。如不能處理,在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的情況下,在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領導,以便妥善處理,將各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和夜間巡邏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進行;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得到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外單位需要調動學生上街參加宣傳、慶典或社會公益等活動未經局或校長辦公會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外出參加活動。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活動。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公休或放假時要按時回家、按時返校,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 9、行政小組要經常對自己所負責的管理范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報安全管理處備案。發(fā)現安全隱患要立即予以維修、拆除、整改。確保師生的工作、學習、生活環(huán)境安全。 九、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 學校是全體集聚的場所,嚴格執(zhí)行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對于確保校園內的衛(wèi)生安全,關系重大。因此,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對于因病缺課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患病的缺課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的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后,要及時了解學生患病的缺課的缺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fā)現。 2、各班班主任(衛(wèi)生員)負責每天對因病缺課人數的統(tǒng)計與登記,并做好與因病缺課學生的聯系工作,要將聯系缺課情況報告學校醫(yī)務室教師,并做進一步的家庭聯系。 3、家長告知學生因病缺課時要向班主任請假,說明病因。 4、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愈后要出示醫(yī)院證明并經教育部門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5、班主任對邊治療邊要求上學的同學及家長要做好說服勸止工作,在家中治療休息,在校期間如有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在家就醫(yī)的要將就醫(yī)結論報告學校,并實行傳染病復學醫(yī)學診斷報告制度。 十、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1、學校必須制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災、地震、洪訊水災等。 2、學校對學生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如春游、運動會等都要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3、學校對危險物品的監(jiān)控也要制定相關的應急救護預案。 4、各預案的制定要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到責任明確,具體有效,要公示,要送屬地公安消防、安監(jiān)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要召開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相關人員專題會議,各應急救援預案要據實情一年至少演習一次。 6、預案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救援行動組、 疏散引導組、醫(y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善后工作組和事故調查組。 (2)應急救援程序 ① 核準災情報警; ② 啟動應急救援組織救災; ③ 引導疏散人員安全自救逃生,防止事故擴大。 十一、學校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1、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3人,并且要有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要服從領導指揮,嚴格遵守紀律,準時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和中間離崗,交接班時,要確保不空崗。 3、值班人員要對單位的重要部位進行巡邏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并處理,作好記錄。 4、值班室要張貼值班制度和有關電話號碼,同時給值班人員配備必需器材。 5、設立值班記錄臺帳,詳細記錄來往人員和值班期間發(fā)生的各種事件。 6、學校領導、保衛(wèi)干部要經常檢查值班情況,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解決。 7、實行值班責任制,對值班期間發(fā)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責任,視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十二、重點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重點要害部位的確定,由總務處提出設立意見,經領導批準,并報公安機關備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預防為主,實行從嚴管理,做到常備不懈,把各項安全預防措施落到實處。 (二)、部位的負責人要了解掌握本部位的人員情況,發(fā)現有不適宜在該部位工作的工員,應建議有關部門予以調離。 (三)、要經常開展以防火、防盜為主的安全教育,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和消除治安災害事故隱患。 (四)、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設備維修檢查制,交接班制,檢驗復核制。 (五)、建立以預防外來不安全因素為主的門衛(wèi)制度,重點要害部位出入制度,參觀實習制度。 (六)、建立以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為主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管理、使用和檢查制度,用電用火管理制度等。 (七)、建立以預防丟失或防盜為主的,重要物資、文物、資料和貴重儀器、材料的保管、保密制度。對部位要做到人防、技防結合,人防、物防結合的防范措施。 (八)、總務處定期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不安全因素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各部位應按照整改意見認真整改。 十三、學校門衛(wèi)工作職責 1、要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保持時刻高度注視,細心觀察周圍的事物和動態(tài)。 2、對可疑情況和人員要立刻予以詢句、盤查,對現行違法犯罪要立即制止,及時報告。 3、對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謝絕內進。確需進入校園,與有關人員聯系后,登記放行。 4、防止學生在校時間擅自離校或爬圍墻外逃;發(fā)現學生有損壞公物行為或打架現象和課外活動有危險,直接影響學生人身安全的,要及時制止、及時糾正。 5、防止外人爬圍墻進校搞破壞活動。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值班室。 7、對偶發(fā)事件要及時報警、處置。 8、夜間值班要按時開啟CK報警裝置,在就寢前必須對校園內進行全面巡查,并做好情況登記。如遇重大情況及時報有關部門及校領導,不得拖延 十四、消防安全制度 1、成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積極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學校應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活動,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每周一對全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時整改。 4、消防安全實行分工負責,各科室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5、全校師生應愛護消防設備及工具。消防器材必須保護完好,設置在指定位置便于操作,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 6、庫房、微機室、語音室、多媒體教室會議室、檔案室、舞蹈室,要配齊滅火器并嚴禁煙火。 7、嚴禁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反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8、嚴禁、謊報、虛報、瞞報火情。 9、嚴禁私自拆卸消防器材、損壞消防設施或將消防器材和工具挪作它用。 10、不得違章用電,不得私接電源,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吸煙和使用明火,不得在校內焚燒垃圾、樹葉等。 11、在室內開展大型活動時,不得關窗、銷門,不得堵塞通道,影響人員疏散。 十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嚴禁自行車騎行。 2、上學、放學高峰期各班實行排隊放學,由老師帶出校門。路上自然排成縱隊,靠右行走,不閑蕩,不奔跑,不爭擠,不抄近路。按時到校,及時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戲。 3、12歲以下學生不得騎車。 4、紅燈停、綠燈行,行人過馬路走人行橫道,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 5、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通過”,自覺聽從道口管理人員指揮。 6、要求全體師生員工在上下班或節(jié)假日走親訪友期間遵守交通規(guī)則,禮讓三分,叉路慢行,轉彎打手勢,杜絕交通事故發(fā)生。 7、要求學生學會在各種場合宣傳交通法規(guī),遵守交通法規(guī),做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模范。 8、禁止無照人員駕駛機動車及酒后駕駛行駛。 9、非本單位機動車嚴禁進入校門,特出情況經如許進校門的機動車走專車道。 十六、學校節(jié)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學校節(jié)假日值班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管理。 2、學校節(jié)假日值班由辦公室按部室順序編排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應自行串換,并及時通知辦公室和當日值班領導。 3、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嚴禁漏崗、擅離職守;值班期間不許留外來人員,不許喝酒,不許參與各種娛樂活動;遇緊急情況迅速通知有關領導,及時與公安、防火部門聯系;認真做好電話記錄和值班日記,保持值班室衛(wèi)生。 4、對值班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的同志予以批評、罰款,出現問題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七、24小時值班制度 1、學校24小時有值班,并有應急處理能力,不得脫崗。 2、值班人員嚴守職責和交接班制度,本人不能值班時要提前向領導請假并派人代值班。 3、值班人員每天監(jiān)測校內突發(fā)衛(wèi)生事件的處理和上報工作。 4、做好防盜、防火等安全工作。 5、值班期間有緊急、重大事件,要有詳細記錄、上報、處理結果,交班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十八、學校關于行政公文批示流轉的暫行規(guī)定 為規(guī)范我校各類行政公文的流轉程序,辦文工作精簡、準確、效率,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章、規(guī)定,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 本規(guī)定所指的各類行政公文(以下簡稱“公文”),其范圍包括:外來文、學校的各類公文(含紙質、電子等各類公文載體)。 本規(guī)定所指的公文流轉程序,包括公文的審查登記、審核與簽批、轉辦與存查、承辦等具體辦理環(huán)節(jié)。 第二條 學校公文流轉,由校內各單位文秘人員專責辦理,責任到人。 第三條 公文流轉的基本要求: (一)不得越過校長辦公室直接將公文呈送校領導閱批,且不得越權處理應交學校處理的公文; (二)各類公文處理用箋格式規(guī)范,文種正確,正文及附件資料齊全、無脫漏,各項簽字、印鑒齊全(含文件的首頁至尾頁加蓋騎縫的印鑒); (三)遵守辦文時限,禁止積壓、延誤公文; (四)登記清楚、歸檔齊全,查詢方便。 第四條 公文流轉程序,規(guī)定如下: (一)審查登記: 1.所有公文(含外來文),必須經過相關單位文秘人員登記; 2.公文有以下情形者,不予登記: (1)非行政公文; (2)公文文種不正確; (3)不符合一事一請原則的校內請示; (4)過期的公文。 3.校收到的、需交學校處理的外來公文,經登記后,應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視情況辦理或在收文當日內轉送校長辦公室登記處理; 4.收到的超出本單位職權范圍或誤投本單位的外來公文,應做登記并注明退文理由,并及時按來文途徑退回原發(fā)文單位。 (二)審核與簽批: 1.公文經校長辦公室登記后,呈校長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呈; 2.需要其它單位會簽、閱知的公文,原則上,由先簽閱的單位直接送交其它單位簽閱,最后簽閱的單位負責呈送校長辦公室;必要時,由先簽閱的單位送校長辦公室審簽后轉相關單位會簽; 3.需校領導閱批的各類公文,由校長辦公室審查登記后送校辦負責人簽轉;校辦文秘人員應在校辦負責人簽轉的當日內將審簽后的公文,按照審簽意見分送相關校領導閱示; 4.校領導簽批的公文,原則上2個工作日內簽示完畢,退回校辦登記處理。 (三)轉辦 1.校領導簽示完畢的文件,由校長辦公室在退文當日登記批示內容,并按照領導批示通知相關單位文秘人員及時取件; 2.經校長批示的文件,必須經校長辦公室負責人閱知后再退各部門;其中,校長批示不同意、有修改或具體執(zhí)行指示的文件,校長辦公室呈主管校領導閱知后再轉辦; 3.相關部門根據領導的簽批意見及時處理公文,并將主要校領導的批示意見及時向主管校領導匯報。 (四)存查 以學校名義制發(fā)的公文和重要公文,由校長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存查、歸檔,以各部門名義制發(fā)的公文,由各承辦部門按規(guī)定管理、備查和歸檔。 第五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學校授權校長辦公室解釋。
2009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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