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八個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其一,某些中介以個人買房名義現(xiàn)金收購業(yè)主房屋,利用收購的形式賺取不正當差價;另外,業(yè)主名義上雖已出售了房屋,獲得房款,但實際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銷售中利用仍為業(yè)主名下的房產(chǎn)(尚未過戶)從事不法活動,業(yè)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其二,當業(yè)主與中介公司簽訂獨家代理協(xié)議時,協(xié)議中可能存在霸王條款,主要是在代理協(xié)議中無代理銷售時間的限制及不能按時完成委托的賠付標準,但是如果業(yè)主不通過該中介售房,卻要承擔高金額的違約金。 其三,在交易過程中,大部分情況下,所有費用都須買方承擔,但不法中介不明確告知買方在交易過程中需要交納的費用,只告知買方全部買下標的房產(chǎn)需要的價款,實際上所謂的“全包價”比經(jīng)紀公司應該收取的服務費用及代收的稅費等相關費用高得多。 注意事項二、房屋本身狀況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遷范圍; 房屋權屬是否存有爭議; 房屋是否為共有,出賣人未經(jīng)共有權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依規(guī)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屬轉讓; 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質(zhì)量瑕疵。 注意事項三、維修基金余額的結算與更名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約定過于籠統(tǒng),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jīng)使用。由于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后,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因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shù)額。 注意事項四:水、電、煤、電話、物業(yè)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xù) 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由于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fā)現(xiàn)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于房價來說數(shù)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注意事項五: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家具的驗收 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上述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墻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家具要根據(jù)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家具、家電的數(shù)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圖像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注意事項六:戶口問題 按照通常的交易習慣,賣方應當在過戶或交房前將戶口遷出。有時由于暫無能夠入住戶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學等原因,交易中賣方會要求推遲戶口遷出的時間。對于這類情況,雙方應書面約定戶口遷出的時間及違約責任。由于戶口一般無法強制遷出,因此買方對戶口延遲問題應當采取慎重的態(tài)度。 注意事項七:評估狀況 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環(huán)是需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在這個環(huán)節(jié)存在的風險就是房屋評估價偏高或偏低,偏離房屋的市場價值。高了賣不出去,低了將遭受損失。 注意事項八、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全面,但對于一些細節(jié)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對上述問題進行明確約定,避免糾紛的發(fā)生,即使發(fā)生糾紛也有章可循。如果雙方約定的交房時間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環(huán)節(jié),買方可預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這樣可以提高賣方履行交房義務的主動性。房屋交付后,雙方應簽訂一份房屋交接書,將交房中完成的事項寫入其中,以書面形式確認雙方對于房屋交接事項的認可。特別是某些交房事項(如維修基金更名、戶口遷出等)無法按期完成時,更應當簽訂房屋交接書,將未完成事項以及何時完成寫入其中,以便將來如期如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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