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劇作家為潘金蓮翻案,認為這個底層婦女也應(yīng)有追求愛情的權(quán)力。話雖然說得不錯,但這里講的是《水滸傳》里的潘金蓮——她因反抗張大戶的欺侮,被報復(fù)性地嫁給“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武大。因而她后來的紅杏出墻,也便帶有令人同情的一面。
《金瓶梅》中的潘金蓮則大不相同:她先被賣給王招宣作侍妾,主人死后,又被賣給張大戶作使女。在張家,她很快跟男主人打得火熱,卻因大老婆吵鬧不休,被張大戶“倒賠妝奩”、嫁給武大,暗中則仍舊跟主人勾勾搭搭。以后她又背叛武大、色誘武松,終于在害死丈夫后嫁給了西門慶——因此,對《金瓶梅》中的潘金蓮而言,“淫蕩”二字如同烙印,已深深烙在肌膚上!
潘金蓮的忌妒也是出名的。為了爭寵,她跟西門家中所有的女性都打遍了。西門慶偶爾有一晚到正妻吳月娘屋多坐一會兒,她也要找上門去,喊西門慶“洗洗睡”——于是在這個妻妾成群的大家庭里,她又落下“把攔漢子”的悍妒名聲。
那么,潘金蓮的淫蕩、悍妒是天生的嗎?在她極力把持丈夫的背后,是否還有道德、生理以外的原因?——我讀《金瓶梅》,頗注意書中無處不在的經(jīng)濟因素,曾撰寫《食貨金瓶梅》一書(廣西師大出版社,2007),內(nèi)中有幾節(jié)便專從經(jīng)濟角度來剖析潘的性格成因。
潘金蓮出身于窮裁縫家庭,因為窮,一生被賣過兩回。后來嫁給賣炊餅的武大,更是“怎一個窮字了得”。不過她最終嫁西門慶為妾,總算過上了厭甘飫肥的富足生活。那么此時的潘金蓮,是否就是穿金戴銀、珠光寶氣、要星星不給月亮呢?錯!窮神仍舊緊隨著她!——西門慶是個精明的商人,對于娶回家中的女人,哪里還肯浪費金錢?
舉幾個例子便知。有一回,第六房妾李瓶兒拿出一件沉甸甸的金狄髻(一種用金絲編的發(fā)罩),要西門慶送到銀匠鋪里給她改成兩件新式首飾。潘金蓮得知后,追上丈夫,要求用多余的金子也給她打一件。西門慶笑罵道:“你這小淫婦兒,單管愛小便宜兒,隨處也掐個尖兒!”
原來在這個富商家中,實行“兩級經(jīng)濟核算制”。眾妻妾各自為銀錢核算單位,自己有錢自己花,沒錢只能忍著。若想讓丈夫出錢打首飾,門兒也沒有!
沒有首飾也就罷了,潘金蓮嫁到西門慶家,皮綿夾紗、四季的衣服總該有幾件吧?可是奇怪,一次眾妻妾外出,忽然下起雪來,吳月娘吩咐小廝回家去取皮襖。結(jié)果眾妻妾人人都有像樣的皮襖,唯獨潘金蓮沒有!
盡管后來潘金蓮也穿上一件人家押在當鋪里的舊貨,但她畢竟覺得面上無光,一面自語,一面說給人聽:“有本事,到明日問漢子要一件穿,也不枉的。平白拾了人家舊皮襖來,披在身上做什么!” ——然而潘金蓮的愿望,直到李瓶兒死后才實現(xiàn)。
李瓶兒的遺產(chǎn)本應(yīng)交吳月娘掌管,潘金蓮硬是從西門慶手里把一件皮襖截留下來。西門慶開頭還不給,嗔怪說:“賊小淫婦兒,單管愛小便宜兒!她那件皮襖值六十兩銀子哩,你穿在身上,是會搖擺?”潘金蓮也發(fā)飆說:“怪奴才,你與了張三、李四的老婆穿了?左右是你的老婆,替你裝門面,……好不好,我就不依了!”不得已,西門慶這才勉強同意。
潘金蓮終于有了自己的皮襖,而且檔次很高,價值六十兩銀子,相當于自己身價的兩倍(潘賣給張大戶,身價銀三十兩)?!欢@不是漢子特意替她做的,仍是揀人家剩的!
即便如此,事情也還沒完。潘金蓮因此事深深得罪了吳月娘,罪名則是目無“領(lǐng)導”、私留皮襖!后來吳月娘到底尋機大鬧了一場——潘金蓮的皮襖,真是得來不易!
還有一次,潘金蓮過生日,母親潘姥姥特意來祝壽,下了轎,卻付不起轎錢,進門來向女兒討。金蓮說:“你沒轎子錢,誰叫你來了?恁出丑百劃的,教人家小看!……指望問我要錢,我哪里討個錢兒與你?你看著,睜著眼在這里,七個窟窿倒有八個眼兒等著在這里!——今后你有轎子錢便來他家來,沒轎子錢別要來。料他家也沒少你這個窮親戚,休要做打嘴的獻世包!關(guān)王買豆腐——人硬貨不硬,我又聽不上人家那等×聲顙氣。……你罷了,驢糞球兒面前光,卻不知里面受恓惶!”說得潘姥姥嗚嗚痛哭起來?!私鹕徴f這話時,心中一定也在流淚。
這就是潘金蓮面臨的窘境:在這個充滿銅臭氣的家庭里,女人的尊嚴是靠金錢來維持的!——吳月娘是嫡妻,在經(jīng)濟上享有特權(quán),她可以憑著名分和財產(chǎn),在這個家里活得很好;即便面對丈夫的冷淡,她也可以處之泰然。孟玉樓、李瓶兒都是富孀,她們出手大方、廣結(jié)人緣,同樣靠著金錢,維持著在家庭中的體面。李嬌兒是妓女出身,攢了不少“體己錢”,丈夫不喜歡也罷,她在這個家里照樣吃穿不愁。
潘金蓮則不同,同樣是寡婦再嫁,她沒能帶來一個銅錢!她的一切吃穿用度,全都仰仗于丈夫。如果失去丈夫的愛,她在這個家庭中將毫無地位,活得很慘!
以潘金蓮的性格,她當然不能容忍這樣的局面出現(xiàn)。她要利用自己的惟一優(yōu)勢和武器——色相,把丈夫緊緊拉在身邊,絕不容許別的女人染指!為此,她近乎瘋狂地攻擊一切有可能同她分愛爭寵的人,不管是妻妾、仆婦,還是奶娘、娼妓……她的淫和妒,也便這樣煉成!
不過潘金蓮這個“萬惡”的女人,也還有她的人格尊嚴。例如,其母潘姥姥曾向丫鬟春梅抱怨女兒不孝,春梅說了兩句公道話:俺娘(指潘)性格爭強,不伏軟。別看她沒錢,俺爹(指西門慶)大把的銀子放在屋子里,俺娘連正眼都不瞧一瞧。遇上買東西需要錢,便“明公正義”問爹要,從不“瞞藏背掖”的,“教人小看了”!
春梅還舉例說,有一回潘姥姥付不起轎子錢,吳月娘對潘金蓮說:你管賬,寫在賬上好了(意思是記在公用賬上)。然而潘金蓮卻一根兒筋,說:“他(西門慶)的銀子都有數(shù)兒,只教我買東西,沒教我打發(fā)轎子錢!”
從這些描寫來看,潘金蓮自有她做人的原則。她的爭強好勝,也包括在金錢面前保持自尊:我沒錢,但絕不偷雞摸狗,藏藏掖掖,因私廢公——哪怕我掌管著日用賬目,做點手腳如探囊取物一般!
《金瓶梅》中人物數(shù)百,無不信奉“拜金主義”!連權(quán)傾當朝的蔡太師、“天子門生”蔡狀元,以及巡撫御史、巨賈大戶,在官的、經(jīng)商的……哪一個不是見錢眼開、逢財下拜?——惟獨潘金蓮,能在金錢面前保持著她的一點自尊:在這上面,這個女人可以讓所有人抬不起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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