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業(yè)常見事故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物體打擊 車輛傷害 機械傷害 起重傷害 觸電 淹溺 灼燙 火災 高處墜落 坍塌 冒頂片幫 透水 放炮 火藥爆炸 瓦斯爆炸 鍋爐爆炸 容器爆炸 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他傷害 一、 物體打擊 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yè)常見事故中的一種,指由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物體打擊會對建筑工作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容易砸傷,甚至出現生命危險。特別在施工周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yè)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fā)生。 常見的物體打擊事故: 1.工具零件等物從高處掉落傷人 2.人為亂扔廢物、雜物傷人 3.起重吊裝物品掉落傷人 4.設備帶病運轉傷人 5.設備運轉中違章操作 6.壓力容器爆炸的飛出物傷人 物體打擊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1.作業(yè)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沒有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 2.沒有在規(guī)定的安全通道內活動 3.工作過程中的一般常用工具沒有放在工具袋內,隨手亂放 4.作業(yè)人員從高處往下拋擲建筑材料、雜物、建筑垃圾或向上遞工具 5.腳手板不滿鋪或鋪設不規(guī)范,物料堆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 6.拆除工程未設警示標志,周圍未設護欄或未搭設防護棚 7.起重吊運物料時,沒有專人進行指揮 8.起重吊裝未按“十不吊”規(guī)定執(zhí)行 9.平網、密目網防護不嚴,不能很好地去封住墜落物體 10.壓力容器缺乏檢查與維護。 二、觸電 觸電傷害表現為多種形式。電流通過人體內部器官,會破壞人的心臟、肺部、神經系統等,使人出現痙攣、呼吸窒息、心室纖維性顫動、心跳驟停甚至死亡。電流通過體表時,會對人體外部造成局部傷害,即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機械效應對人體外部組織或器官造成傷害,如電灼傷、金屬濺傷、電烙印。 觸電事故原因: 1.缺乏電氣安全知識,如帶電拉高壓隔離開關;用手觸摸破的膠蓋刀閘; 2.違反操作規(guī)程,如在高低壓共桿架設的線路電桿上檢修低線或廣播線;剪修高壓線附近樹木而接觸高壓線;在高壓線附近施工,或運輸大型貨物,施工工具和貨物碰擊高壓線;帶電接臨時明線及臨時電源;火線誤接在電動工具外殼上;用濕手擰燈泡;照明燈使用的電壓不符合安全電壓等。 3.電氣設備不合格,如閘刀開關或磁力啟動器缺少護殼而觸電;電氣設備漏電;配電盤設計和制造上的缺陷,使配電盤前后帶電部分易于觸及人體;電線或電纜因絕緣磨損或腐蝕而損壞;在帶電下拆裝電纜等。 4.維修不善,如大風刮斷的低壓線路未能及時修理;膠蓋開關破損長期不修等。 5.偶然因素,如大風刮斷的電線恰巧落在人體上等。 三、高處墜落 根據《高處作業(yè)分級》(GB/T 3608-2008)的規(guī)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 1.臨邊作業(yè)高處墜落事故; 2.洞口作業(yè)高處墜落事故; 3.攀登作業(yè)高處墜落事故; 4.懸空作業(yè)高處墜落事故; 5.操作平臺作業(yè)高處墜落事故; 6.交叉作業(yè)高處墜落事故等。 高處墜落事故的原因和特點 根據事故致因理論,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兩個主要方面。 1.從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主要表現為: ①指派無登高架設作業(yè)操作資格的人員從事登高架設作業(yè),比如項目經理指派無架子工操作證的人員搭拆腳手架即屬違章指揮; ②不具備高處作業(yè)資格(條件)的人員擅自從事高處作業(yè),根據《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從事高處作業(yè)的人員要定期體檢,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③未經現場安全人員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即為違章作業(yè); ④不按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進入作業(yè)面,而是隨意攀爬腳手架、吊車臂架等非規(guī)定通道; ⑤拆除腳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撐系統時無專人監(jiān)護且未按規(guī)定設置可夠的防護措施,許多高處墜落事故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發(fā)生的; ⑥高空作業(yè)時不按勞動紀律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等。 (2)人操作失誤,主要表現為: ①在洞口、臨邊作業(yè)時因踩空、踩滑而墜落; ②在轉移作業(yè)地點時因沒有及時系好安全帶或安全帶系掛不牢而墜落; ③在安裝建筑構件時,因作業(yè)人員配合失誤而導致相關作業(yè)人員墜落。 (3)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現為作業(yè)或行動前不注意觀察周圍的環(huán)境是否安全而輕率行動,比如沒有看到腳下的腳手板是探頭板或已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墜落造成傷害事故,或者誤進入危險部位而造成傷害事故。 2.從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高處作業(yè)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材質強度不夠、安裝不良、磨損老化等,主要表現為: ①用作防護欄桿的鋼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蝕、扣件不合格而折斷、變形失去防護作用; ②吊籃腳手架鋼絲繩因磨擦、銹蝕而破斷導致吊籃傾斜、墜落而引起人員墜落; ③施工腳手板因強度不夠而彎曲變形、折斷等導致其上人員墜落; ④因其它設施設備(手拉葫蘆、電動葫蘆等)破壞而導致相關人員墜落。 (2)安全防護設施不合格、裝置失靈而導致事故,主要表現為: ①臨邊、洞口、操作平臺周邊的防護設施不合格; ②整體提升腳手架、施工電梯等設施設備的防墜裝置失靈而導致腳手架、施工電梯墜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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