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長虹在中國現(xiàn)代文學史上的名聲一向不好。主要的原因是他先跟魯迅辦刊物,寫文章,后來同魯迅鬧翻,破口大罵。魯迅也把他嘲弄得夠嗆。而一經(jīng)魯迅嘲弄,而且罵過魯迅,按我們的文學史寫作慣例,就難以翻身,永背罵名。近來董大中先生的《高魯沖突》由中國工人出版社在2007年2月出版,為高長虹正了名。這位學者數(shù)十年傾注心血于此,苦苦追尋一個歷史真相,可以說踏破鐵鞋,翻遍殘簡,眾里尋他千百度。作者考證頗多,但一般讀者未必事事關心,所以我只擇其要者向大家介紹,只兩點。
第一,我想多數(shù)讀者對魯迅與高長虹的關系有興趣,都是因為其中有“緋聞”。這“緋聞”當年傳得很兇:魯迅在北京愛上他的學生許廣平,而高長虹硬要來當“第三者”。這能不引起沖突嗎?高長虹寫過愛情長詩《給——》,其中有名的兩句,成為確證。我們不妨在這里抄兩句,不過不再分行了:“我在天涯行走,太陽是我的朋友,月兒我交給他了,帶他向夜歸去。夜是陰冷黑暗,他忌妒那太陽,太陽丟開他走了,從此再未相見。”當年的解釋者說是,以月亮比許廣平,以暗夜比魯迅,而他自己則是太陽。于是,傳言紛紛,幾乎無可辯解。但是,你讀了這本書,你會心明,心悅,心服,嘆一聲“原來這么回事兒!”我也慨嘆,歷史上原有許多事不是像傳說里那么“有趣”,也不如傳說中的那么“精彩”。那是真實的歷史。當然它很復雜,它也有趣,只是不像庸常之人所感到的那種有趣。那是令人慨嘆的,有時也令人傷心的真實。董大中的考證細致,細到不容你辯駁,(或者說,很難辯駁)。按董的考證,高長虹其實正在準備出國,所以詩里常有“天涯行走”之類的說法。最重要的是,作者說,高長虹并沒有愛上許廣平。作者的妙招是用“解構(gòu)”方法,從根本上化解了這個命題。這妙招就是:證明高長虹此時愛著的是另一位女作家石評梅,為此寫了《給——》四十首,所謂“月亮詩”是其中的一首。作者說,要理解“月亮詩”,應當把它放到這四十首詩里來理解。于是作者證明,這四十首詩是寫給石評梅的。這不是猜想,有確證。石、高兩家,在山西省的兩個鄰縣相居,石評梅家在平定縣,高長虹家在盂縣,都是書香人家,素有往來。1921年前后,高長虹在石評梅父親手下工作,機關是山西省立圖書博物館,在此認識了石評梅。石父喜愛高長虹,以女相許。后來,大家知道,石評梅在北京上學,愛上同時在北京讀書的高君宇??上Ц呔钆c石評梅未及結(jié)婚,而高君宇于1925年去世。三個月以后,在北京的高長虹就重燃舊愛,寫長詩《給——》向石評梅表真情。就是在這時候,高長虹也不是“第三者”,因為高君宇已去世,他可以大膽地去愛。董大中證明,詩里許多敘事都有高長虹與石評梅兩家的事實根據(jù)。這樣一來,還說什么高長虹暗戀許廣平的故事呢?這樣就結(jié)束了文學史上的傳聞。此真一大功績也。另外,此一傳聞進入著述中,始于學者林辰先生,董大中也考了出來。這真是還高長虹一個清白。作者的結(jié)論很有力。他證明,魯迅當年聽到韋素園傳遞這個小道消息時就將信將疑,魯迅自己對此事的判斷也很清醒。后來與高長虹交惡,曾痛罵之,那是由于另外的文事糾葛,此不具論。
第二是,魯迅并不始終仇視高長虹。罵過,吵過,后來大家分手。到1935年魯迅作《〈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時,大力介紹了高長虹,指出高的缺失,正如當年說的一樣,沒改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魯迅也加了頗多贊語。董大中著力說明,這個集子里并沒有收高長虹的小說,魯迅并非為了小說而介紹他。魯迅只說高在辦《莽原》時的表現(xiàn)很好,并引高的長長的一段文章,說他那時“帶著并不自滿的聲音”。后來,當然高就太“尼采化”了,太“超越”(像現(xiàn)在的詞兒一樣),刊物也辦不成了。這都是實情。作者說這是魯迅對其他論敵“從未有過的事情”。“魯迅實際上‘寬恕’了高長虹。”作者還說,“魯迅自己為高長虹‘平’了‘反’”。
魯迅說過“一個都不寬恕”的話,但包括哪些人?誰來數(shù)一數(shù)?高長虹能在其中嗎?還不止此。順便再說一下,1936年5月,魯迅向美國作家斯諾介紹中國作家時,一些被他罵過的作家也在名單中。這次,當然是極其理智的談話和評價。我想,“一個都不寬恕”是不對的,但也不能作為魯迅的全面人生態(tài)度。魯迅固然有偏執(zhí)的一面,可是具體到這句話里,明顯有情緒化的成分,也有藝術化成分。不能以此六字定其全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