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用亂破黃巾
曹操攻擊波才所率領(lǐng)的紅巾軍時,也使用過漂亮的瞞天過海。
當時,波才所率領(lǐng)的黃巾軍將漢朝的朱攜元帥圍困在長社城,曹操入城來救援解圍。
曹操先是抓住黃巾軍用柴草扎營的弱點,在一個黑夜用火攻破圍,將黃巾軍打回老巢穎川城,同時讓曹仁挑選幾十個機警強悍的軍卒化成黃巾軍,趁夜戰(zhàn)混亂之時、黃巾軍撤退之機混入了穎川城。
曹仁等進城后,立即分頭行動,勘察地形,偵察兵力部署,摸清情況,繪成草圖,傳出書信。第二天,漢軍里應(yīng)外合,一舉全殲了此地的黃巾軍
仲達克日擒孟達
司馬仲達克日擒孟達更是一瞞天過海的典例。
諸葛亮用離間計使司馬懿去職失權(quán)歸宛城閑居后,自以為天下無敵了,于是放心大膽攻打曹魏欲一統(tǒng)中原。出師很順利,一路過關(guān)斬將,還俘獲了魏之附馬夏侯楙。原來不得已而降魏的蜀將孟達準備獻城起義從新反魏歸蜀,諸葛亮伐魏前景十分光明。但意想不到的是,關(guān)鍵時刻曹睿采納了重臣意見重新起用了司馬懿。消息靈通的司馬懿很快得到了孟達反叛的消息。
按照常規(guī),走馬上任的司馬懿要先往長安謝恩,請得君命后才能組織兵馬出戰(zhàn),一來一往趕到孟達駐守的新城,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所以孟達不慌不忙地做著反叛準備。
但司馬懿何等人物,表面上派人通知孟達,要其做好戰(zhàn)斗準備,自己要先去長安謝恩,以穩(wěn)住孟達之心,好像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一樣;暗中卻迅速集結(jié)兵力,只八日時間便趕到新城,迅速擒獲孟達,收服了叛軍,并控制了街亭,擊退了諸葛亮。
在這里,司馬懿所用的瞞天過海之計是用常規(guī)指令瞞住孟達,用超常規(guī)的速度擊潰孟達,一舉成功。
第二計 借刀殺人
計名出自于明代戲劇《三祝記》。說北宋時期,范仲淹的政敵密謀策劃,讓沒有打仗經(jīng)驗的范仲淹領(lǐng)兵征討西夏,目的是借兵強馬壯的西夏軍隊這把“刀”除掉范仲淹。借刀殺人,是為了保存自己的實力而巧妙地利用矛盾的策略。
《兵經(jīng)百字·借字》說:“艱于力則借敵之力,難于誅則借敵之仞。”借有明暗之分,有強借誘借之別,可借人力、物力、財力、勢力等。能不費吹灰之力制敵于死地且毫無蛛絲馬跡的才是高手。
原文是“敵已明,友未定,引友殺敵,不自出力,以損推演”。
劉備唆曹操殺呂布
劉備唆使曹操殺呂布,僅用了一句話。
照常規(guī)推斷,憑曹操的胸懷、氣度和智慧,抓獲呂布后,不殺而收為己用的可能性很大,畢竟呂布是“天下第一條好漢”,武藝超群,關(guān)羽、張飛、劉備三英戰(zhàn)呂布,居然不分上下;畢竟呂布也愿意投降,而且有點不自量力地想當曹操的“副手”及先鋒;殺降將不義,而當時曹操又非常需要將領(lǐng)。從曹操容忍禰衡的“國罵”,放任關(guān)羽過關(guān)斬將的逃逸來看,曹操完全有這個胸懷。
但在殺與不殺呂布的問題上,曹操征求了劉備的意見。劉老先生一句話點醒了曹操:“公不見丁建陽、董卓之事乎?”
原來呂布先認丁建陽即丁原為義父,后殺丁原投董卓又認董卓為義父,以后又殺董卓納其妾貂嬋而自立門戶,此等不光彩的歷史曾被張飛罵為“三姓家奴”,如此無義之人養(yǎng)之無異于養(yǎng)虎。于是曹操毫不猶豫地殺掉了呂布,劉備也順勢除掉了日后的一個競爭對手。
當然我們在此也不能否認另外一種可能: 曹操偏向于殺呂布,但由于呂布愿降, 因此多少有點擔心毀了聲名,于是故意征求呂布的敵人劉備的意見. 恨死了呂布的劉老先生趁機放火,曹操毫不猶豫順勢而為. 從這個角度說,是曹操、劉備合謀殺了呂布.
周瑜除蔡瑁與張允
三國中借刀殺人最精彩的是周瑜智除蔡瑁、張允。
蔡瑁、張允是劉表的副手,投降了曹操,任命為水軍將領(lǐng)。
二人久居江東,十分熟悉水戰(zhàn)。赤壁大戰(zhàn)前,周瑜想先除掉他們。
恰在這時,曹操謀士、周瑜昔日的同窗蔣干來到東吳當說客。
周瑜實施了借刀殺人的妙計:
先是大擺宴席盛情接待久違的老同學(xué)蔣干;然后借口蔣干是在曹操處任職,而曹操又是自己當前的敵人,為了不傷感情,只準談私事和飲酒,不準談公事,這樣讓蔣干無法下說詞;隨后又裝醉邀蔣干同睡,讓蔣干偷走偽造的蔡瑁、張允寫給周瑜計劃暗殺曹操的文書;接著又夢囈告訴蔣干數(shù)日后可看見曹操的首級;四更時分又裝成江北有人過來傳信的假象。通過“分析判斷”,蔣干堅信了蔡瑁、張允要謀害曹操,連忙偷走書信溜回曹營向曹操稟報。
曹操北方的老班底不善水戰(zhàn),赤壁大戰(zhàn)時用的部隊基本上都是荊州的降卒,是否已降服還不敢肯定,見蔡瑁、張允計劃反叛的人證物證俱在,臨戰(zhàn)的曹操不加思索立即把二人殺了。
但聰明的曹操很快反省過來,知道中了周瑜“借刀殺人”之計,不過為時已晚,后悔莫及了。
故后人有諺語:曹操背時碰蔣干。因為沒有蔣干,可能沒有蔡瑁、張允之死,如果二人不死,可能赤壁大戰(zhàn)會要重寫。
東吳殺關(guān)羽,不是曹魏借刀殺人!而是魏吳合作擊敗關(guān)羽的結(jié)果!
孟德兄之意是說,只有一種情況可以稱作借刀殺人之計,即殺人者處于被蒙騙的狀態(tài)
——如周瑜殺蔡、張,鳳姐殺尤二。
利箭竊以為不然,借刀殺人一計,關(guān)鍵點有三:用計者獲益,用計者不殺人,被殺者死。
至于被利用的殺人者,知情或者不知情,獲益或者吃虧,不在考慮范圍之內(nèi)。
知情獲益——如東吳殺關(guān)羽。
知情吃虧——不可能。
不知情獲益——如秋桐殺尤二。
不知情吃虧——如曹操殺二水軍都督。
都可以稱為“借刀殺人”,用計的目的是不出手而除掉敵人,除掉敵人是為了自身獲益,只要能達到這個效果,就可以稱為用計成功了。
最直接的證據(jù):古之三十六計“借刀殺人”一計按語:
敵象已露,而另一勢力更張,將有所為,便應(yīng)借此力以毀敵人。如:鄭桓公將欲襲鄶,先向鄶之豪杰、良臣、辨智、果敢之士,盡書姓名,擇鄶之良田賂之,為官爵之名而書之,因為設(shè)壇場郭門之處而埋之,釁之以雞緞,若盟狀。鄶君以為內(nèi)難也,而盡殺其良臣?;腹u鄶,遂取之。諸葛亮之和吳拒魏,及關(guān)羽圍樊、裹,曹欲徙都,懿及蔣濟說曹曰:“劉備、孫權(quán)外親內(nèi)疏,關(guān)羽得志,權(quán)心不愿也??汕踩塑b其后,許割江南以封權(quán),則樊圍自釋。”曹從之,羽遂見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