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過、積陰德方案
是人當知淫邪果報如影隨形!慎之,慎之?。?! 冥罰淫律篇: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倫之人: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準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強姦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圠獄,曆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準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 按:地獄曆劫者,每一劫,即曆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複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曆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曆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更入亂倫等獄?;蛴篱]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準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征也。 誘姦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準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diào)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三百卣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準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強姦處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準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準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diào)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準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強姦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準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即受苦於地獄,個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準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diào)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曆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準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倫;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此即同性戀者):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淫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diào)奸,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託殷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聽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僕類者亦同。 陸判官雲(yún):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無論以卑淩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T神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譭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傳百人。此皆經(jīng) 孚佑帝君奏明 玉帝,照準施行。 謹 按:《金科輯要》,系清鹹豐六年, 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 上帝所定,秘之玉篋, 文帝懇求 玉旨,頒行人世,發(fā)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 文武二帝,懇蒙 玉帝準後,頒《輪科》?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jīng) 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xù)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古時要廣傳多人,非耗費很久時間,甚至數(shù)百年以上方能流傳天下,然拜網(wǎng)絡科技所賜,如今只要移動鼠標點按貼文,一夕之間即可完成古時不可能的任務, 上天慈悲,亦未因為科技發(fā)達而否定或改變古時頒佈的《冥罰淫律》明傳陽世施行條文,同時這也是給有心改過、有緣、有幸能夠看到此篇條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過、積陰德方案。
朋友如果你想在最短時間根戒讓你痛苦無邊的淫邪乃至達成心中所願,請將此戒淫寶文傳給更多的人看到,讓他人因你的善心流傳而得大利益(心誠則靈全賴你信不信!!!)切莫入寶山空手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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